她比景云殊长几岁,景云殊原也想要给她说的好人家,她自知自己的身份,说自己早已没了这样的心思,只想要简简单单的伴着郎君,承蒙郎君不嫌弃,她想伺候他一辈子。
她这样的身世,去别家,也是害人家。
景云殊总是能从细微处体察人的心思,顾自体贴,没有再提这件事情。
知礼给景云殊理好袍服,低头掩下眸中思绪,只觉得跟着郎君的日子是越来越好了,她向来惜福,往日里去庙里上香,也只盼着郎君安体康健,能长久伴在他身边,如此就知足了,别无奢望。
钟义虽是个练家子,但到底是人,也是知道冷的,他知道景云殊出去,他悠闲的性子是入了骨,走路也不快,半日是回不来的,这永安城虽在西南,但因着地势高,冬日苦寒,钟义知道要跟着他晾在这寒冬里,他又需要保持自己的体温,不能危急时刻身子僵硬不过来,所以当即便拿出景云殊着人给他制得方便他活动的短袖仿胡服翻领大氅,用的是上好的棉花,夹着鹿皮,轻便保暖。
景云殊不喜他的煞气,毕竟惯常见得都是平头百姓,所以平日里出去他的刀外面裹着布,只露出剑柄方便行动,由他背在身后,那大刀也是景云殊为他改制过的。
这个时代的大刀还是唐朝横刀,直式,只适合砍,不方便戳,而且容易折断,后来朝代根据波斯弯刀的形状改良了刀具,才有了头微曲的大刀,简单的说,便是古装剧里常出现的砍头的大刀,头端便是上翘的。
不光如此,景云殊结合了各时代冷兵器的优缺点,刀身通体暗色,不易反光,还给它增加了一小段背齿,放血槽,防止因插入身体的负压不易拔刀,也增加了死亡率,虽然只是个小改动,若是放在历史长河中,却是需要几百年的时光,大大增加了这柄刀的杀伤力。
这柄刀,景云殊描述的时候,钟义便喜欢,毕竟兵器是他的另一只手,他很看重,也懂得这其中的奥妙。
景云殊做了好几柄,不同的长度,不同的重量,让钟义挑了最顺手的,剩下了两个作为奖励送给了桑谢和张启,还有一柄挂在他卧室内,让防身用。
景云殊向来考虑周全,这毕竟是凶器,搞不好将来会犯事儿,所以上面没有任何可识别的东西,只有钟义这一柄手柄上刻着他起得名字暗月。
当然,他没有求助于别人,是让钟义自己刻上去的。
他掼会使唤别人还送给别人,忒的不要脸。
大曌国民族混杂,来国众多,又继承了前朝,穿着也多变。
时下流行圆领窄袖,便于行事,但他到底还是更喜欢魏晋南北朝的广袖长袍,松松大大,平日里穿着也舒适。
此刻出行,他便穿着天蓝底银缕绣云锻长袍,袖子到没有那么广,毕竟大冬天的蹿风,只是比他人的袍子要广一点,平头百姓自然是穿不得这锦缎的,就算有钱也不能穿,但他有个当官儿的便宜爹,便有了诸多好处。
景云殊总结一下,任何时候靠爹都是最便捷的。
时下都是束着头发,他一根缀白玉缎带梳起个马尾,路人看见,只道这谁家的俊俏郎君,又精致又慵散。
景云殊两只手笼在袖筒里,握着他最喜欢的白玉兽耳手炉,踩着瑞雪走出宅子。
也不知是不是童心未泯,扫出来的小路他不走,偏爱走有雪的地方。
钟义皱眉“郎君小心摔倒。”
景云殊辩驳道“又不是个傻子,我自会小心”说着脚下就是一晃,钟义忙伸手扶住他,景云殊低头看,那积雪之下不知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