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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川先生文集卷六十二 论议(3/4)
谓修废官也。官修则事举,事举则虽烦何伤财费则利兴,利兴则虽费何害且所谓举天下之役,半在于河渠堤埽者,以为不当役而役之乎以为当役而役之乎以为不当役而役之,则但当察官吏之不才,而不当废监;以为当役而役之,则役虽多,是乃因置监,故吏得修其职而无废事也,何可以废监乎且今水土之利,患在置官不多,而不患其冗也。

    议曰合三部句院。

    臣某曰三部句院臣未知其详,然恐由近岁三司帐籍钩考之法大坏而不举,故三司句院有事简处。若不然,则此三部勾院理不可合。

    议曰提举百司,不当用内制,但用如张师颜者。

    臣某曰提举百司多用内制,而今患其与三司并行指挥,库务异同难禀。臣以为唯权均体敌,乃可以相检制,事有异同,则理有枉直。近在阙门之外,则非理皆得上闻,库务官司,亦何嫌于难禀今若只用如张师颜者一人与三司表里纲纪细务,则恐与三司权不均、体不敌,虽足以纲纪细务,而三司措置,百司失理,莫能与之抗议。今使内制一人总其权以敌三司,又使如张师颜者一人躬亲点检细事,小既足以究察诸司奸弊,大又足以检制三司。如此处置,未为失也。若以为费而当省,则提举百司,于内制但为兼职,废之何所省乎

    议曰废宫观使副都监。

    臣某曰宫观置使、提举、都监,诚为冗散。然今所置,但为兼职,其有特置,则朝廷礼当尊宠,而不以职事责之者也。废与置,其为利害亦不多。若议冗费,则宫观之类,自有可议,非但置使、提举、都监为可省也。

    议曰外则并郡县。

    臣某曰中国受命至今百余年,无大兵革,生齿之众,盖自秦、汉以来莫及。臣所见东南州县,大抵患在户口众而官少,不足以治之。臣尝奉使河北,疑其所置州县太多,如雄、莫二州,相去纔二十余里。闻如此者甚众,其民徭役固多,财力雕弊,恐亦因此。然臣不深知其利害,不敢有言。

    议曰诏执事之臣下逮有司,俾行审官铨选之职,稍稍宽假,使时有简拔。

    臣某曰今朝廷使监司守倅及知杂以上,各以所知同辠荐举人材,然尚患其所举不如举状。今若令有司行审官铨选之职,时有简拔,臣恐以一二人之耳目,不足以尽天下之材,而所简拔,不足以塞士大夫之非议。又其所任或不免交私,则于时政徒有所损而已。议曰择判、司、簿、尉三考四考有两纸三纸举状者引对,给笔札,条为治目,不拘文辞,咸以事对。命官考验,有理趣者除县令。三考绩效有闻,委提刑、转运上其实状,除京官,再入两任知县,如政绩显白,与减一任通判,便除知州。

    臣某曰议者以为近世县令最卑,有出身三考,无出身四考,不问其人材如何,但非赃犯,则以次而授焉,甚非重民安本之谊。臣以为今有出身三考,无出身四考,皆有三人举主,乃得为县令,非不问其人材如何而特以次授也。盖近岁朝廷举令之法最善,故近岁县令亦稍胜于往时。但朝廷诱养之道未纯,督察之方未尽。大抵人才难得,非特县令乏人。今议者欲择判、司、簿、尉三考四考有两纸三纸举状者引对,欲除以为令,则与举令之法无甚异也。若欲以笔札条对,求治民之材,臣恐不必得治材之实,但得能文辞谈说者尔。又以为绩效有闻,则提刑、转运上其实状,即除京官。若令提刑、转运举者至于五人,而后与转京官,则得转京官者少。若但要提刑、转运举状,不必五人而后转,则如此选擢之人,何以知其贤于举令,而遽优异之如此又以为两任知县,政绩显白,与减一任通判,便除知州。不知政绩如何而可以谓之显白若有殊尤可赏,则朝廷自当选擢及有升任指挥;若不足以致选擢及升任指挥,则其政绩不为甚异。政绩无甚异,而更不用关升之法,便减一任通判,与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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