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洛阳是二组的知青,二组的组员们说得更多的当然是她。
她的外貌,她的普通话口音,她嘴里那些以前从未见过的新鲜事,她干活时慢吞吞的速度全都是人们热议的话题。
大家尤其喜欢听她说大城市的事。
这让她们在她面前,有一点说不清道不明的胆怯,但是又止不住那种好奇。
巫洛阳等的就是这一声招呼,笑着走过去,说,“我去菜园里看看。”
“你们家的菜长得好。”有人夸道,“燕子是厉害,里里外外什么都会打整。”
有人给巫洛阳让座,她道谢坐了,看向一位伯妈手中拿着的针线,带着一点故意的笑,说,“是厉害,不过也有她不会的啊。”
众人立刻就会意了,都笑,“缝补上的事情,她是真的真的不行。我看啊,小喜鹊都做得比她好。”
“这也没办法,她操心的事情那么多。”
“谁说不是,她爸妈在的时候,过的是什么日子那时候都说她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谁想得到”有人感慨起来。
巫洛阳连忙竖起耳朵,然而她们就只说了这一句,又把话题转了回来,“时间过得也快,再过几年等小喜鹊长大了,家里这些事就有人操心了。”
“话是这么说。”巫洛阳掩住心底的失望,说,“不过我也不好意思在她家里白吃白住,别的帮不上什么忙,这个感觉还是能做的。”
“哦哦。”众人终于明白她的来意,都点头说,“应该的,你有心。”
巫洛阳就不好意思地说,“只是我以前没学过这些,只能请伯妈们教我了。”
对于城里的女孩不会缝补的事,大家都很能接受。反正在她们的概念之中,住在城里,那就是享福了。既然是享福,那当然就不用做她们这些杂事。
巫洛阳肯学,她们当然也愿意教,当下就指点起来,还给她找了针线和碎布头练手。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在这上面确实有几分天赋,巫洛阳发现,只要放慢速度,她缝出来的针脚就是能看的,至少比程怀燕自己缝的齐整一些。而且在众人的指点下,她还学会了几种针法,以及衣服怎么拆、怎么补,才能不留痕迹。
直到看看时间差不多了,巫洛阳才带着满脑袋的新知识回家。
小喜鹊已经回来了,吃过午饭,她要去上学村里的小学,非常因时因地制宜,上课时间是从中午十二点到下午四点半。这样半大的孩子早上可以在家帮忙做些杂务,放学了也来得及回家煮饭。前阵子最忙的时候,学校还放了几天秋收假。
等她走了,程怀燕问巫洛阳,“我要上山,你呢,跟我一起去还是待在家里”
如果是平时,巫洛阳当然是要跟着去的。但今天,她正好想实践一下自己刚刚学会的东西,便摇头道,“我就不去了。”
“那你休息。”程怀燕也不勉强,背着背篓和柴刀走了。
送她出了门,巫洛阳就进了卧室,查看起箱子上堆着的那些衣服。果然,她之前没有看错,这些都是坏掉了,但还没来得及补、甚至是裂口太大,已经不好补的衣服。
衣服是洗过的,毕竟对于物资匮乏的乡村而言,旧衣服就算坏到不能穿,布料拆开也可以用来做别的,不可能直接丢掉。
嗯其实这时的城里,一般人家也是如此。
巫洛阳挑选了一下,找出了一条小孩子的裤子。这应该是小喜鹊穿的,摔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