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闻写,妈妈没有我,会活得更好。
“没有你的话,妈直接就找孟婆投胎去了。”潘灵看了作文后,嘟嘟囔囔地说,“想什么呢。难道你要说,妈死了更好吗”
宿闻后来把作文本扔了,又被潘灵捡了回来。她用本子轻轻敲着他脑袋说,无论你写什么,都是你曾经写过的,是你曾经好好活过的痕迹。
潘灵和她的名字一样,是有灵气的。
而他走上文学创作的道路,基本也是她的缘故。
“钱。”
坐他对面的潘灵艰难地开口。
唯有这个话题,让他们都难以继续聊下去。
“在还。别担心,现在我过得很好。”宿闻笑笑,“比前几年好很多了。”
因为钱,他想起了他父亲他现在已经不愿承认那是父亲的东西,有标志性的啤酒肚,花臂,满脸胡茬,长得其实还说得过去,可整个人都泛着臭水沟般的恶心。
他嗜酒,那老母亲又把他当个孩子宠。于是堆叠的酒瓶不再是该回收的废品,而是这个男人惯用的武器。
“别你妈哭。哭,娘们就他妈的娇气。”
一下,两下。
“老子一个人养家,还他妈的吵。”
青紫与鲜红早已成了这个家里的主色调。前者会出现在潘灵和他身上,后者则会骄傲地点染脱落的白墙,咧着嘴狰狞地朝他们笑。
宿闻长大了些的时候,他学会了打架。
在这种县城里,那是家常便饭。即便他是最优秀的学生,他也必须学会这节必修课。好在别人嘲笑他偏女气的长相时,可以好好反击。
因为人不挣扎,就活不下去。
可每当他想对男人挥拳,潘灵都说,忍一忍,再忍一忍吧。
宿闻知道,那其实是因为潘灵知道,自己打不过他。
你不觉得,这就是地狱吗。
宿闻当时是这样想的。
而那个冬夜,他不知道自己当时几岁,但他确确实实穿着校服便是。潘灵正坐在床上补他的校裤。那天是他仅有的开心的日子,因为他去打篮球,赢了,他们学校拿了县里第一名。潘灵眉飞色舞地问着他比赛的情况,立马数着钱,跑去老李家给他买了条鱼,鱼还新鲜,立马加了豆腐下锅煮,馋得街坊的野猫都围在他们家边上。
本该是很幸福的。
本该是无尽苦难中,为数不多的亮光。
可就在那天晚上,宿闻睡在自己的屋子里,听到了门嘎吱打开的声音。他以为是潘灵的偏头痛又发作,习惯性地转身,打开抽屉。即使不用开灯,他都能精准地摸到药在哪里。因为潘灵的头曾被男人按在墙上撞,疼痛会伴她一辈子,像恶魔的低语。
但他错了。
熟悉的力度将他整个人压制。布团被硬塞进他嘴中,脸被猛地埋进枕头里,险些喘不过气,而他的双手都被死死地压在背后。有什么人,拿了不知什么东西,将他的手捆了起来。
少年时的宿闻,长得更为清秀。他眼褶不深,细眉星目,和他母亲像得很,是万里挑一的美人。
这是。
少年宿闻本就早熟,比同龄人的心理年龄至少大了五六岁。
他知道这种姿势,有着不那么好的暗示。
在察觉到什么的时候,他胃里一阵抽搐,强烈的呕吐感使他想尖叫出声,至少要争一口氧气。
疼。
他眼前一黑屋子里其实本便是黑的,但他能清楚地感觉到,有什么东西将他的光夺去了。黑色的布料死死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