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恩被这双眼睛注视,仿佛他这些天来坚强的伪装全都破了,像被扒光了衣服,任凭指点。
宋瑰踟躇半晌,“蒲恩”
“是”蒲恩吸了吸鼻子,蓦地大声道,“我不喜欢,我讨厌。”
宋瑰眼神微顿。
蒲恩没有在看他,别开眼睛,望着宋瑰身边空荡荡的地方,粗着声音说“我不理解,我现在在这里是做什么”
一直以来,蒲恩的性格和相貌截然不同,他五官明艳,比曾经以秾艳著称的花槐还要招人目光,可他多思多虑,从来担忧,做事谨慎。
“不喜欢背台词,不喜欢对戏,不喜欢面对镜头和永无止境的陌生人。”蒲恩只盯紧那块地方,像是不敢正面对准宋瑰的眼睛,仿佛一看,说这些话的勇气就会如土崩瓦解,“导演、编剧说的话,指点的戏,字字句句讲的台词,我都懂,可做不到。”
“我每次站在片场中央,就像一个被扒光的人,接受无数的指责和嫌恶。”蒲恩眼眶红了,嗓音低哑,“我不想。”他惶急地摇着头,“我真的不想。”
一字一句钻进宋瑰的耳朵,他怔了怔,心口酸涩。
不管心里怎么想象蒲恩这些天的压力,都不敌他亲口说出的这番话。
宋瑰一直希望他能说出来,但现在真切听见,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蒲恩红着眼,将堵在胸口的话尽数落下。
他知道自己应该感谢宋瑰,可心里难免有点怨。
怨他为什么要把自己带进这个陌生的地方。
念头一闪而过,他倏地看了宋瑰一眼,顿时羞愧不能自已,腿弯一软,蹲下身捂着脸沉闷地呜咽。
“宋哥我,我做不到”
宋瑰垂眸,蒲恩的狼狈毫无掩饰。
他屈膝蹲下,轻声说“我知道。”
蒲恩从臂间抬起头,红通通的眼睛“那我该怎么办”
宋瑰停顿了一下。
他不是天生的指引者,这样的问题从来不曾出现他的世界。
他仿佛从幼时,刚进入娱乐圈,就对演戏充满无比的热爱,每一次进组,每一场戏,都让他感到宽慰。演戏中掌控着他手里的角色,那种感觉很快活。
他加诸了角色全心全意的思想,这些角色带着他的思想,走遍五湖四海,在各类荧幕接受无数观众的掌声。
那是前所未有的愉悦。
可眼前,蒲恩的沮丧让他心脏空空落落。
在弥镇市时,他劝过蒲恩。
“不会演戏可以学。”
“唱歌跳舞也可以学。”
“这样千载难逢的机会,你真的要放弃吗”
往事在耳畔。
宋瑰从来不觉得自己的选择有问题,但他现在突然发现,当初可能真的做错了。
“我”他嘴唇微颤,错与对在脑海交织。
宋瑰眼神挣扎,视线迷迷糊糊地,面前的蒲恩好像一下子满脸怒容,愤恨地指责他为什么要把他带进这个厌恶的地方。转眼,他又哭泣沮丧,不停地说自己做不到,做不到。
宋瑰踉跄地后退一步,但因是蹲着的,后退时直接摔在了地上。
蒲恩大惊失色“宋哥”
他忙上前扶着宋瑰,担忧地查看他有没有伤到。
宋瑰倏地抬眸,蒲恩的脸上五官开始转变,忽大忽小,明艳的杏眼充斥红血丝,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