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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八天(2/3)
就学会,绝大多数时候还是得依靠手势来猜,交流仍然十分困难。

    跟他也没什么好说的,已知他是带她回部落,就没什么好问的了。

    男人干活干到一半,走开了有好大一会儿,回来将剩下的活干完了,搭建好树枝平台,又走开了有半小时,回来的时候,带回了两只灰色毛发的野兔。

    他示意她跟着他学怎么剥兔子,野兔抓回来就是死的,他示意了一下,是下套索抓住了,然后他过去捡起兔子,拎起来拧断兔子的脖子。

    他带涂莉莉到了溪边,用小石刀先砍下兔子头,然后飞快的剥出一整张兔子皮,连说带比划,她才明白,兔子皮是用来做衣服的。兔子不大,皮子也不大,但可以用很多块兔子皮缝在一起。野兔繁殖的快,一窝小兔子能有十几只,几个月就长大了,一个部落一年能抓到几百只兔子,用来做衣服是量大管暖的。

    他又从她背包里拿出那块鹿皮,打着手势“说”鹿皮也是极好的。他又说了好些话,涂莉莉琢磨着,他似乎是在问她喜欢兔子皮还是鹿皮,他会在秋天之前,给她打到足够的兔子或是鹿,做一件衣服给她

    她不太清楚自己是否真的“听”懂了他想表达的意思。

    她寻思着,男人似乎是在讨好她动物界通用行为,送礼物是雄性为了讨好雌性,以增加的机会和概率,亿万年来,从动物到人类,都是同样的思路和做法。

    从男人的角度来说,并没有错。

    但她可不打算找个原始人当丈夫,于是装作没听懂。

    男人似乎有些讪讪。不过烤好兔子后,还是把兔子后腿撕给她吃。涂莉莉中午没吃虫子,只吃了水果,下午也吃了一路水果,还是不很饿,但还是努力吃下3个兔子后腿。

    男人吃东西很仔细,务必保证骨头上一点肉都不剩。吃完烤兔子之后,又摘了几个树果子给她吃。

    她心想这倒是很讲营养平衡,有肉有水果,就是好像没有什么蔬菜野菜很多,但她几乎都不认识,男人好像也不愿意花很多时间去挖野菜,他倒是拔了几种草给她看,说这是能吃的。

    “吃”这么重要的动词当然第一时间就学会了。

    还有,男人的名字至少有三个音,是一种能飞的大鸟,她念不好,就用最后一个音称呼他,“鸿”,没过半天又变成“阿鸿”。男人接受的很快,并表示新名字挺不错。

    他也问她叫什么名字,涂莉莉不愿意告诉他真名,随手指着树下的一丛小花,说自己的名字就是花的名字。她琢磨着花的名字应该不会难听,果然阿鸿表示她的名字很美,还教她怎么念。

    晚上,阿鸿在树上多停留了一会儿,给她弄了一个小火堆。他做的就很讲究了,用树下的泥土和水,糊在树杈上,糊了厚厚的几层,然后在湿泥上架了一个小火堆。

    这样她晚上就睡的更舒坦了。

    阿鸿还跟她叽里呱啦的又说了好多话,只是她能听懂的有限,似乎是在说部落里的事情。沟通困难实在是一件要命的事情,她花了很长时间才问出来,部落里管事的首领是男人,但大事小事首领都会去问一个叫鱼婆的巫女。

    鱼婆的名字其实发音也很复杂,她只能大致听明白其中有“鱼”这个字,于是简化了,就叫她“鱼婆”吧。原始人对年龄计算的不是太精细,按照过冬来算,比如阿鸿已经过了2个10加2个冬天,今年冬天就是23岁;鱼婆是4个10加4个冬天,在部落里是最年长的人。

    涂莉莉惊呆了不到45岁就是部落里最年长的人,这时代的人类平均寿命到底几岁啊

    阿鸿问她过了几个冬天,她照实说了,2个10加3个冬天,她其实比阿鸿大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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