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才,从母狐的托孤之言里,宁婧已经知道这只小狐的本名叫做颜千澜,原是那一窝小狐里最瘦小懒惰的一只崽儿。当他的兄弟姐妹在争夺奶水、打闹翻滚的时候,他却只会躲到安静的地方偷懒睡觉,小屁股往角落一挪,就不动了。
想不到,最后反而是最瘦弱的这一只活了下来。
在妖怪之中,狐妖是极有名气的一支。本来,狡猾多端、通晓人性的狐狸就是动物之中最容易成精的那一类。由它们化生出来的狐妖,在民间的传说中,也素来以狡猾魅惑、风情万众、玩世不恭而著称。尤物颇多,而且大多数都很聪明。性情也偏于顽劣,而非残暴。
作为狐妖之子,颜千澜天生就开了灵智。虽说只有两个多月大,还不能说话,但他的心智实际上已经可以媲美人类幼童了。
也就是说,娘亲和兄弟姐妹遭遇了什么,自己又为何会被孤零零地送走,他一定是知晓的。所以才会缩在这里无声哭泣,连捡到自己的是阿猫阿狗都懒得抬头看,失去了应有的期待吧。
宁婧眉头微微蹙起,一时之间涌现了许多纷杂的念头。
无巧不成书,她是为了找狐狸玉簪而来的。结果玉簪没找着,却在溪边遇到了一只货真价实的小狐妖。
从理智上说,自古以来,人妖殊途,大多数人见到妖怪,第一反应都是喊打喊杀。她又不是生活在与世隔绝的地方,实在不该因为一时的怜悯,就将他带回人类聚居的偃春。若是被发现了,说不定会招来天师,反过去害了他的性命。
况且,她也不是很有信心能照顾并教导好一只小狐妖。
只是,这只叫颜千澜的小狐是如此地虚弱,连自保的能力都没有。若她执意不管,转身离开,他决计是活不成的。连命都没了,还哪里有那么长远的未来让她顾虑
更何况,她已经收下了母狐的谢礼了。尽管上天没事先提醒她,也没有给她考虑的时间,但得了天大的好处是事实。无功不受禄,她又岂能一转身就不认账,辜负一个有灵之物的托孤请求
心念数转,灯笼的火光跳动了下,宁婧缓缓吁出了一口气,有了决断,低头轻声道“千澜,你且放心,虽然我是人类,但绝不会伤害你。既然今天你我有缘遇到,今后,你就跟着我在偃春生活吧,你愿意吗”
颜千澜一声不吭,仍是闭着眼睛,仿佛没听见她的话,眼皮却似乎颤抖了一下。
伞外的冷雨不知何时已经停了下来,稀薄的白雾飘在林间,纷纷扬扬,灯光映得雾珠犹如飞舞的金色碎粉,拂掠过肌肤,留下一片湿腻。
宁婧收起了油纸伞,向颜千澜伸出了手,试探性地触了触他的后背。
没有反应,但也没有反抗,更没有宁婧意想中的最坏情况咬人。某些时候,不拒绝就是答应的意思,看小家伙的反应,应该是愿意让她带走的吧
没有被排斥,宁婧不知为何松了口气。她温柔地以双手将颜千澜抱了出来。没有嫌弃他身上又脏又湿,飞快地撩开外衣,裹住了他微微发着抖的身体。
颜千澜耷拉着眼皮,发出了细弱的哀叫声,爪子动了动,却没有挣扎。
生平第一次与妖怪近距离接触,宁婧惊奇地发现,颜千澜的体温比人类要高得多,也不知道这是不是妖怪的共通点。这么一只娇弱的小东西揣在怀里,却有一种抱了一个袖珍小火炉的错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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