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的事情,她修剪得体染着红色的指甲碰上杯盏,喝了一口茶水,放下时瓷杯磕上木桌带出一声脆响“很可惜,在大人杀了鬼之前,都不会再有了。”
“就算妈妈桑想办,也没有人再想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了呀。”
我看向她,她也在看我,如果我没有记错,我进屋的时候,有小女孩喊她“新造大人”,我是不懂游廊里游女的等级,但我看这屋里的配置,她的地位应该不会低,而这个游女屋的花魁,已经被鬼抓走了。
如果我执意要办一场花魁道中的话,为了抓鬼,也许也并不是不可能。
不过那匆匆的一瞥,我对鬼的实力没有全面的估计,自然也没有完全的把握,平白无故叫人送了死,即便是我,也会过意不去。
但守株待兔不是不行,但这只鬼显然目前对花魁有很深的执念,一旦他打破了执念,不专在特定场合出手抓指定身份的人的话,那么杀起来会麻烦很多。
我缓缓地吐出一口气。
“我呢”
我看见从见面开始就气定神闲的游女的身子猛地一抖,哑然不解地张了张嘴。
“我能扮花魁吗”我问她。
虽然照月新造,也就是之前和我说话的那位游女,笑着点头同意了我的提议,并且说服了,也不算是说服,毕竟所谓的妈妈桑也希望我能早点把鬼剿灭,让她们都能安心做生意。
花魁死了还能再培养,无非是花的那么多钱打了水漂,肉疼也就肉疼一阵子,可客人要是因此再也不敢来了,那可要疼上一辈子了。
冷血的不行,但人就是如此,我也不厌恶这样直白的恶。
但扮演花魁,显然不是上下嘴皮子一碰便可以成功的事情。
当然,不是指我不行,我毕竟是个门外汉,想在短短几天内把我培养成花魁,还没人有那个本事,但人靠衣裳马靠鞍,衣服一穿,白粉一抹,走在簇拥的人群里,谁又看得出来谁呢
先说好,我对花魁并没有什么偏见,好歹是从小到大以成为花魁这个目标而努力的人。其中辛苦,我虽然不知道,但总归不会太简单,没必要为了所谓名声一类看低她们,所谓高低贵贱,剥开一层皮往里看,往往没什么分别。
但花魁道中,不过是让这些已经成为头牌的,游廊里最至高的女子露露面出出风头的地方,看客们不会为了那几眼就爱上她们,若真的爱了,也只是仰慕这大阵仗,不是人。
在游行期间,花魁要身穿约二十公斤的衣服,还要脚踏二十厘米高的,又厚又重的木屐,扭动身姿,走得慢慢吞吞,还要风姿绰约。
这才是最为难办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