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谭雅有些吃惊地指着自己的鼻子, “买活周报想要采访我”
“是万国报纸,开设在壕镜的报纸你听说过吗”她现在暂时隶属的篮球队队长说,“不过, 明天就是决赛了,所以我说,不管怎么样还是等到明天决赛以后再说吧,如果我们拿到了冠军, 那不是更好吗就算没拿到冠军, 他们应该也还是会来的那是一份给洋番看的报纸,你既然是个洋番, 还是个女娘,按照我们买地的道理, 就算输了他们肯定也还是会来。”
队长的话是很有道理的,因为在买地的洋番中,女洋番本来就少, 黑人女洋番就更少了。买地这里的黑洋番,以壕镜奴兵为主,既然是奴兵, 那肯定是以男性巨多。女隶很少见谭雅听她的老乡说,她们大多是被卖去美洲了, 主要是作为给男人配种的用处过去的,男黑奴能干很多农活,报酬也很少,在美洲大受农场主的欢迎, 女黑奴的劳力肯定是不如男性的,农场主也不需要她们做细活,偶尔买一些女奴, 主要就是为了配种。
当然,如果女黑奴长得俊俏,他们也不吝啬于享用她们,还会把她们高价卖掉即便生下了黑白混血的孩子,那也还是奴隶。而且,就算被男主人睡了,就算怀着孕,女黑奴也还是得继续干地里的杂活。哪怕是在美洲,这时候人们都还没有适应让黑人来做屋里的活计普遍认为,黑人是肮脏粗野的,像是女仆这样有些门槛,需要品行的工作,在欧洲和美洲都还是留给白皮肤的穷人女孩来做。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被卖到壕镜的女黑人,就非常少了,谭雅之所以来到壕镜,还是因为她的主人当时很迷恋她的身体,也认为谭雅能给自己带来好运她十三岁就发育得很成熟了,并且用自己原始的魅力迷住了这个在非洲闯荡的商人,因此免于沦落到甲板下的黑奴舱中,被人隔着铁栏倒猪食的命运。
谭雅被主人用一枚银币买了下来,并且跟随他一起到壕镜来找了一份工作不管别人怎么说,谭雅还是挺感激主人的,虽然他因为对于谭雅的宠爱,被人嘲笑为娶不上老婆的老酒鬼只有实在娶不上老婆的失败者,才会和女黑人混在一处那。但不管如何,他还是教会谭雅如何在壕镜生活,让她学会说弗朗基话,也学会了一点汉话,而且谭雅跟着他的时候至少能够吃饱,时不时还能吃上荤菜,虽然他偶尔也会因为介意别人的议论,在酒后鞭打谭雅,但是,他醒酒的时候脾气总还算是不错的。
六姐保佑他希望他在壕镜能够长眠谭雅的主人在壕镜被买活军占据后不久,就因为顶撞监工,挨了一顿鞭子,随后很快因为伤口化脓而高烧死去了。谭雅知道他的脾气为什么这么不好,他太爱喝酒了,只要三天喝不上酒,就非得给他搞点喝的不可,不然,她可要遭殃啦。而且白人不像是黑人,他们的皮肤薄,受伤后总是好得很慢,对谭雅来说不算太过火的鞭子,就足以把主人打死了。
她听说主人的死讯时,确实是很伤心的,因为对于当时还在战俘营的谭雅来说,这意味着她在壕镜最后一个熟悉的人也死了,而她在战俘营里一个朋友都没有战俘营其他战俘全都是白人,而且按原本的社会地位分了住处,虽然没有人敢于欺负她,抢她的食物,但,也不会有人和她说话,大家都对她视若无睹,谭雅只能一个人睡在最外围,每天一个人做活,一个人吃饭,她很盼着上课,因为在课堂上她至少还能和同肤色的男人们,用故乡的语言说几句话。
但是,那也就是全部了谭雅不记得自己的故乡在哪里了,她无法从地图上把自己的故乡指出来,甚至不知道自己被交易的港口叫什么名字。她一直生活在一个小部落里,那是个很少用得到语言的地方,在她刚满十三岁准备嫁人的时候,部落陷入了战争,他们被敌人抓了起来,送到一个陌生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