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辈子就不一样了,信不信由你,这两者简直是他妈的天差地别。我是说,死亡曾夺走我的很多东西,但它也给我带来了一点该死的意外之喜,比如说
怎么也甩不掉的跟屁虫,在我的“花样作死之路”上锲而不舍地追着我。
一开始,我并没意识到已经有偷渡客上了我的飞机准确来说他们并没有真正进入机舱,但那只是时间问题而已。诚然,起飞的时候我的确感到机身不自然地震动了一下,但我还以为那是我拙劣的架势技术导致的。我根本没料到那其实是有人正扒着起落架一路爬上来所引发的震动。毕竟不是谁都有这么大的胆子。我不知道你们是否明白这究竟有多危险。如果我的驾驶技术再糟糕一点,他们甚至可能直接在狂风中被甩下去。到时候,不管是超级血清还是无限配方,都救不了摔成屎的两坨肉酱。
但他们没有,这两个幸运的王八蛋,算他们走运。外面的天已经黑得差不多了,毕竟现在是秋天,而且冷得要命。我就这么驾着飞机驶入夜色,任由脑海中那座灯塔闪烁不灭,像是某种召唤。我一心想去找莱曼教授,不全是为了秋后算账,更想问问他究竟知不知道那个带着个小孩儿的老巫婆究竟是何方神圣。教授当然他妈的知道。这两个人曾经共事过,不是吗
不过我也得承认,尽管计划清晰、目的明确,我仍旧感到一阵又一阵的不安像潮水一样涌上来。我模模糊糊知道自己这么莽撞地去找莱曼教授有很大风险如果他已经不是我认识的那个人了的话,那风险还真他妈的不小。但我并不打算回头。事实上,那天我的考虑清单上最末一项都不包括回头。我全身上下只想往前冲。这是真话,我的朋友。
而我也的确是这么做的。我的出发地点,缅因州德里市,位于美国东北部。我的目的地,海岸基地附近的那座灯塔,则位于西南。所以这一路还真不近。我设置好自动飞行模式,确定了此行的目的地,就决定好好休息,养精蓄锐。没睡觉算不上什么大事,但我将近一天没有喝水、没有吃东西,这还真是有些难熬。不知道朗姆洛有没有在飞机上藏零食的习惯。我猜没有,即使有,我也未必有胃口吃他剩下的东西。但人饿的时候往往没那么多选择。
就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该死的意外之喜来了,差点害我当场心脏病发。今晚夜雾浓重,然而借着驾驶舱内微弱的灯光,我清清楚楚地看到有一只手突然“嘭”的一下拍在了我面前的玻璃窗上,简直像是审判之手从天而降。紧接着,一张脸自上而下颠倒着露出来。隔着玻璃窗,那嚣张的混蛋正张大嘴巴用夸张的口型说着
“开门”
然而我什么都听不到,因为混蛋还在飞机外面。但我看得到他被狂风吹得乱糟糟的头发,这家伙显然从来不去理发店。他正用那只金属手礼貌地敲着机舱玻璃,好像他敲的不过是一扇普普通通的门,而他本人不是该死的像块破布一样挂在身处万米高空、全速航行的飞机上似的。
我顿时倒吸了一口冷气,从驾驶座上猛地跳了起来。事后冷静下来,我告诉这两个混蛋,当时真该把他们从飞机上狠狠甩下去。这样他们就该知道扒飞机和扒火车完全是他妈的两个概念。后者能让你丧命,但前者能让你他妈的死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