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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第四章(2/3)
血偿,这是他杀第一个人的时候就懂得的道理。

    给他取字的老秃驴说过,贪念是一切罪孽的因果,所以他希望沈钦能够成为沈无期,但他不知道,贪得无厌才会给人动力,只有贪婪才能让人无所顾忌地往前走。

    沈钦拿起桌上的手绳,手绳被重新编织得细密,末尾凸起一个小小的绳结,沈钦重新将手绳带在手上,摸了摸上面那颗木珠,这上面原本雕刻了一尾锦鲤,现下已经快被磨平,看不出原来的样子。

    灶台上还热着书吟煮的红枣银耳汤,咕嘟咕嘟地发出细微的声响,沈钦摸到了桌上的白瓷碗,里面盛的银耳羹晶莹剔透,温度被书吟晾得刚好适口,沈钦有点晃神,无端地想起了漫天飞雪里一双倒映着水色的杏眼。

    那是一个雪天,从清晨开始便片刻不停地飘着雪,他的皇兄,所谓血脉相连的亲人不远万里也要将他扼杀在荣国,只因为南燕皇帝已经油尽灯枯,正在举国商议太子人选。

    沈钦伤得不轻,为了甩开穷追不舍的杀手也不知道翻进了哪一家的后院,他只知道自己刚翻进去,就听到一声尖叫,沈钦抬起头来一看,对上一双瞪得滚圆的眼睛。

    面前的人穿着鲜红的兔毛斗篷,在一片银白里万分惹眼,她被吓得不轻,甚至一屁股坐到了地上,两只手里还抓着些碎雪,惊疑不定地看着他,捂着嘴才没让自己继续尖叫出声。

    沈钦从墙檐上掉下来,不偏不倚正好砸在墙角那个堆到一半的雪人上,他强撑着浑身的伤,飞快地捏住了少女的脖子,手下捏着的脖子脆弱纤细,却过分地暖热,疯狂朝着自己冰凉的皮肤传递温度。

    沈钦满身的戾气,一路上过来追他的人实在太多,他都快不记得自己杀了多少人才逃到了这里,此时居然已经控制不住想要继续杀人的冲动就算面前的人跟他无冤无仇。

    他正欲动手,却被一声尖叫声骤然惊醒。

    被捏着脖子的少女一边尖叫着一边拳打脚踢地踹他,嘴里还骂骂咧咧“你有病啊憨球儿放开啊,敢抓你爹”

    沈钦勉强找回一点神智,刚松了一点劲,手里的人就又瞎扑腾起来,边扑腾边朝着沈钦的耳朵尖叫,一边叫还一边大声逼逼地骂他。

    叫得沈钦浑身戾气退散,直接从失控的状态里被叫清醒了,重新脚踏实地,理智回了人间。

    再醒来的时候,沈钦不知道自己被挪到了个什么地方,身上扔了件兔毛斗篷。

    他浑身的血泥,身上盖着的大红色斗篷清香干燥,旁边还还躺着只睡得噗噗打呼的大黑狗。

    沈钦伸出脚直接把狗踢开,狗子在睡觉的时候突然被踹飞了,睁开眼睛还有点懵逼,反应过来之后要来咬沈钦,却被一个声音叫住“小乖乖,别闹。”

    话音刚落,门口晃进来一片明艳的衣角,沈钦看清她的脸后,才知道自己翻进了谁家的院子。

    他进了殿阁大学士的府。

    面前这是大学士那个老头最疼爱的嫡孙女,叫什么书幼安来着。

    如果刚刚失手杀了她,那他确实就惹上了不小的麻烦,殿阁大学士最疼的就是这个小孙女,如果沈钦真的把她杀了,保不齐殿阁大学士那个老头会不会发疯。

    沈钦之所以记得书吟,是因为有一次在荣国的宫宴上,一群长舌妇凑在一起,谈论着为自家适龄的儿子相看婚娶人家,书家这位唯一的嫡女便是被提及次数最多的一个。

    有诰命夫人道“书大人家也不知是造了什么孽,书家的男儿个个都是顶好的儿郎,偏偏得了个书幼安这样的孙女。”

    “要说书家的门第那便是做太子妃也配得的,原来我见过,那书幼安也是个美人坯子,小时候还端庄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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