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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番外:张丹妮(1/6)
    我生在地星贫民窟。
    或许是来到世上睁开眼看到就是黑暗,便注定了我前半生一直在黑暗中沉浮挣扎,不得光明,不得解脱。父母因为霍乱地上,破坏和平而被判为是地星的罪人死在牢里,我失去了父母的庇护,在人世间受尽了冷眼,受尽了欺凌,从未吃过一顿饱饭,过上过一天好日子。
    我很羡慕旁的贫民窟孩子,他们哪怕过得再艰难至少也有父母的庇护,而我却一无所有,在人世间没有哪怕一点点的光明肯停留在我身上。在我的记忆里,只有一片漫无边际的黑暗。
    我曾在一个雨夜挨家挨户的乞讨,最后一点吃的没讨到饿倒在冰冷大雨里。
    我曾跑到贫民窟之外偷了一个富人家的钱财,然后被乱棍打出,爬回了贫民窟,沿着一地的暗红血迹。
    我曾救过一个欺负我的孩子的性命,那孩子家人却误以为是我欺负了那孩子,被那一家人合起伙来揍了一顿,知道这是误会后轻飘飘一句“反正她父母是咱们地星的罪人,她这也是替她父母赎罪”。
    在这里,我过了十六年,十六年里每一分每一秒都是煎熬,每一日每一夜都充斥着无穷尽的恨。
    后来,我逃离了那个地方,我在一个贵族府邸里做最下层的浣衣女,那贵族有很多情人,而且男女不忌,她们总是买一件衣裳穿一次就扔,扔完再买,因此我需要洗的衣服很多很多,在狂欢节后,为了洗来府里的贵客的衣服,我从白天洗到黑夜,洗了整整三天,洗的手都破了皮很是可怖,可是我一点都不敢怠慢,因为我洗的衣裳越多得的工钱越多,得的工钱越多日子就过得越好。大概是管事姐姐觉得我很勤快,就调我去洗贵族老爷们的精致衣裳,用的温水,地方也暖和,我当时很感激她,虽然她也带头欺负过我。
    可是,我洗衣服的时候出了问题,在我晾上衣服的第二服凭空消失了,掌事姐姐很生气,给我换上了我从未穿过的漂亮衣服带我给老爷请罪。可笑我洗了那么多衣服一直衣衫褴褛,而第一次穿上漂亮衣服是为了治我的罪,这真是莫大的讽刺。
    地星有规定,奴隶不得在未经贵族允许的情况下抬头看贵族,否则就剜去双眼。我低着头,卑微如尘土一般跪在地上,我只知道我跪着的认是我毁了的那件衣服的主人,而老爷则对衣服的主人说“大人,这贱奴既然毁了您的衣裳,按地星法令,应当剥了她的皮”,听到这话,我不为所动,冷漠的仿佛那个要被剥皮的人不是我一般,我就这么静静的等着裁判。
    然而,我等来的不是裁判,而是我跪着的贵族轻轻的一句“难道你不怕死吗”
    这是我第一次听到他的声音,并把这个声音烙在心头铭记一辈子。
    他应当是喝酒了,分明是清澈柔和的声线,净生出几分慵懒的磁性,仅凭声音我就能判定他的皮相定然比府里经常接济她的大少爷还要美上一万倍,因为地星贵族向来是以实力体现容貌,只要不是寿命将尽和其他特殊情况,一般都是异能等级越高,长得越美。
    只是可惜了,再美又如何,贵族那个不都是荒淫奢靡,心灵丑恶之至。
    “怕死就不死了吗”我尽量掩饰我对他的厌恶,可是后来想想,以他的能力,焉能看不出来,可他偏就顺着我说了一句“既然你怕死那就不死罢。”
    就这样,我安然无恙的出来了,我还没走远,听到老爷问那位大人为什么不杀我,他竟说“一件衣服毁了就毁了,怎能赔上一条人命。”
    呵听到这话我当时第一个想的却是“我命贱,连一件衣服就抵不上”。
    我想,我简直疯了,我竟然想死。
    可说起来,活着有什么意思呢
    我恨他,把我的命看的比一件衣裳还轻贱,我即便是疯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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