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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在综艺里爆红的女星(1)(1/6)
    听说这条街的一位姓龚的老板已经赚够了数额, 刚刚脱离出去了。
    在这条街尽头得到的消息,极大地振奋了其他同样想要离开这条街的老板们。
    他们不约而同地热情高涨, 花荼蘼同样如此, 面对这时候到来的客人, 她迫不及待地请她开始聊起她的人生。
    “我是一名演员,从小在孤儿院长大, 院长妈妈活着的时候叫我阿雨,身份证上写的名字叫“林雨”, 林是院长妈妈的姓。
    后来进了公司,公司给我取了一个艺名叫“木木雨”。
    我也不知道这个名字哪里比我原来的名字好,但经纪人说, 我这个名字是公司专门请了人来算的,一定能保佑我大红大紫。
    但我不信, 从听到这个名字的那时候起,我就知道, 要不是公司骗了我, 要不就是公司给人骗了。
    因为这个名字是真水呀,水得把我身上的颜色都给洗没了,别说大红大紫, 就稍微给我一点粉红色的泡泡都没有。
    我这么一个被星探一眼瞧中的漂亮女孩子,就这样在公司平平无奇地呆了一年,两年,三年
    公司给我培养的方向是当演员,但我可能天生没什么戏感, 所以,演的那些角色,不管是人设好的还是人设差的,基本上都扑了,而且扑得一踏糊涂。
    要有人来黑我,我可能都觉得开心,有一种被关注的隐秘快乐。
    可惜没有,我就看着跟我同期进公司的小姐姐身上黑红交加,痛并快乐着。
    而我还是像一根杂草,在公司坚韧地生长,生生不息,但又毫无作为。
    就这么又过了三年
    我觉得公司应该很后悔吧,后悔当初跟我签合约的时候,为什么对我那么盲目信任。
    签合约的时候,我什么都还没有展现出来,大家都只看到我的美貌,于是昏了头脑,觉得我一定是个好苗子。
    当时她们说,就算我再怎么不济,将来也能凭一张脸走天下,做一个收入不菲的超好看花瓶。
    所以合约上有这么一条,说,赚到的钱,我和公司五五分,如果提前解约则要赔付很多很多个零的违约金。
    我当时看到这一条,我就有话说了,我说为什么只要求分呢,怎么没提到我的工资这样的合约是不是有问题啊
    那个时候,我才18岁,刚刚成年,孤儿院嘛,也没什么好的资源,反正就饿不死地长大,学的东西也是半吊子,更何况和这些法律有关的内容了。
    但当时公司听到却并没有给我甩脸色,反而把我好好护着,还问我的意见,我能有什么意见,我觉得好不容易有一个新的地方,那我要果断地进去啊。
    所以我就跟公司说,我说能不能在合约里把我每个月都固定工资也加上
    当时接待我的那个领导的脸色,可能觉得我是个傻子吧,我后来才知道有一些人,他们红了之后会跟原公司解约去更好的公司。
    所以很多有潜力的新人他们更多的都是把注意力放在违约金上,而不是工资,而且演员是没工资的。
    但我当时没这个想法,而且我真的特别不想去重新习惯陌生的地方,我就想在一个地方呆到老、呆到死。
    所以当时是真心实意地提出那个要求,公司那边考虑了一下就答应了,固定工资不高,但我很满足了。
    后来,我就凭着这一条合约条例,深深在公司里扎根了下来,后面几年基本上一点戏也接不上了,但好歹能凭着公司里的免费食堂、住宿、还有我的工资坚强地活下去。
    偶尔也觉得有点对不住公司的青睐和培养,所以也会去各个剧组推销自己,时不时演个群演,也算是给公司挣一点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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