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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第11章(2/3)
芊芊自己学习不好,所以特别崇拜读书了,这也是他上辈子之所以能娶林芊芊为妻的主要原因。

    许一齐努力摆出林芊芊上辈子最爱看的斯文模样,朝着林芊芊委婉一笑,提前上前搭话“姑娘你好,我是公社新来的知青,我姓许,叫许一齐。”

    怎么说吧,许一齐虽说品行恶劣,但上天却给了他一副好皮囊,俊俏的面孔,加上又是林芊芊最崇拜读书人的模样。

    许一齐这个城里来的知青刚好就是附合林芊芊理想型的男人,因此林芊芊对他第一印象特别的好。

    当然,只是一个好印象而已,并没有一见钟情,生出要嫁给他的想法,只是知道这个人是高中毕业就下乡的知青,而且长得斯斯文文的,特别好看。

    “你好,我叫林芊芊。”林芊芊说完随即低下了头。

    虽然他不是那种和男孩子说句话都要羞红了脸的性格,但在一个陌生人面前还是很矜持的。

    林芊芊矜持但许一齐可完全都不避讳的走上前去,抢过林芊芊手里的木桶说道“我帮你提着吧,这木桶看着还挺重的。”

    “不用了,不用了,我自己来就好。”林芊芊赶紧把木桶又抢回来。

    开玩笑了,当然是赶紧拒绝了,这个年代哪个男孩和女孩多说两句话,都要被人家传闲话,她可不敢乱让许知青帮她提东西,说不定明天就有人改传她们的闲话了。

    村里干活长的的姑娘这点力气还是有的,光是看这城里来的知青就知道这许知青搞不好力气还没自己大呢,不过因为看许一齐一片好意,林芊芊还当许一齐是多么乐于助人的人,所以印象更好了。

    许一齐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感知道林芊芊的好心情的,一开始他还没有发现这个隐藏的金手指,只是因为感觉到林芊芊对他的印象很好,所以心情很高兴。

    他能不高兴吗,上辈子林芊芊在他离开后一个人抚养儿子长大,并且把孩子养得那么出色,想到未来那么成功的一个首富会是他的儿子,他都高兴傻了。

    上辈子把一个白眼狼当宝结果落的那么一个悲惨下场,他这辈子一定要好好对待林芊芊和儿子。

    最好是他把徐一祈那里的玉葫芦抢过来,这样他完全可以复制徐一祈他的成功之路,从养殖场做起,搞不好不用等到他儿子了,他自己就能成为他们市里的首富了。

    许一齐是想想就高兴,他也没想到来到这里后这么快就能见到林芊芊,他这次一定不要浪费时间,要早点把林芊芊娶回家,早点把他的天才儿子生出来。

    因为许一齐太高兴了,然后等他回过神来发现林芊芊也很高兴,脸上扬起灿烂的笑容,他能感觉到林芊芊心情非常的高兴,就跟他的心情一样,那么开心。

    然后许一齐就发现,他如果很高兴的话,林芊芊也会变得很开心,等林芊芊到了河边,他一个人回知青店的路上,许一齐终于发现了他的金手指。

    一夜无所获的气愤烟消云散,许一齐喜滋滋的回到了知青点,这就是徐一祈见到他时他满脸喜色的原因了。

    当天晚上,徐一祈有些许失眠。想着反正也是睡不着,他就进到了玉葫芦里面研究研究灵泉吧。

    灵泉井里的这些珠宝拿到许一诺生活的世纪,绝对能让他成为一个亿万富翁,更何况这是在物资匮乏的七零年代。

    徐一祈随意翻动着这些珠宝,这些珠宝对现在的他用处不大,又不能变现。况且这可是七零年代,拿出这些珠宝,他免不了要被,甚至有失去小命的危险,他可不愿冒这个险。

    这时候徐一祈倒希望这不是一屋子的珠宝是一屋子的山珍海味,来到七零年代的这几天吃的东西确实让他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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