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过晚饭,岑楚昭骑着老爸的小电驴,载着岑楚夕前往新世纪广场。
他们到的时候,广场附近没人唱歌,显然萧梦童还没来。
岑楚夕给了岑楚昭两百块钱,让他想要什么自己去买,她留在广场蹲守。
她很快就发现,蹲守的不止她一个,她听到不远处一个穿彩虹毛衣的女生对旁边的同伴说“以前七点就开始了,今天怎么还不见人该不会不来了吧”
“放心吧,不会不来的,”同伴笃定地说,“我一初中同学和萧梦童是一个班的,他帮我打听过了,萧梦童亲口说今晚会在新世纪广场唱歌。”
大概是她偷听得太明目张胆,穿彩虹毛衣的女生留意到了她,看着她说“小妹妹,你也是来听萧梦童唱歌的”
岑楚夕点点头,“嗯”了一声。
女生又盯着她看了几眼,压低声音对同伴说“她长得好漂亮。”
同伴深以为然“绝对是校花级别的。”
穿彩虹毛衣的女生又问岑楚夕“你哪个学校的”
岑楚夕说“二十八中。”
那俩人叽叽咕咕说小话,岑楚夕听不见,她扭头张望,目光立刻锁定了一个身材高大的男生。
明明只匆匆看过他一眼,但直觉告诉她,这个背着吉他朝这边走来的男生,就是萧梦童。
“来了来了来了”穿彩虹毛衣的女生激动的声音印证了她的猜想。
岑楚夕目不转睛地看着霓虹映照下的萧梦童。
他戴着一顶黑色棒球帽,上身穿一件黑色连帽卫衣,下身是黑色牛仔裤搭白色运动鞋,衣服上没什么乱七八糟的图案,简单又干净,衬得他的气质有些不近人情的冷。
萧梦童刚在广场一角站定,几十个人立刻潮水般将他包围,岑楚夕落后一步,幸亏那个穿彩虹毛衣的女生拽了她一把,把她拽进了包围圈的最里面。
“好帅呀”
“身高也太优越了吧。”
“听说是十七中的校草。”
“他有女朋友吗”
“别痴心妄想了,我们不配。”
“有人偷拍了他唱歌的视频发到微博上,转发上万呢。”
“他应该去参加选秀,绝对会红。”
人群里议论纷纷,萧梦童却丝毫不受干扰,淡然自若地做着自己的事,仿佛周边的这些人和声音都不存在。
支好话筒架,取出吉他,把吉他包平放在话筒架前的地上,默默地调好弦,便开始自弹自唱起来。
“oh ove for the first ti ife,
y eyes are ide oen。”1
岑楚夕没听过这首歌,但萧梦童一开口她就被惊艳到失语。他低沉的音色已经足够悦耳,偏偏他的唱功也非常出色,完全不像一个高中生能唱出来的,倒像是一个专业的歌手。
“i see the d,
oh i see the trees,
everythg is cear heart。”
岑楚夕已经彻底被他的歌声俘获了,她的心跳无端加速,有力地撞击着她的胸腔,她甚至生出一股想哭的冲动。
“i fee the rro,
i fee the drea,
i fee ife,
oh i fee ove,
everythg is cear our ord。”
一首歌唱完,热烈的掌声和欢呼声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