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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Mamihlapinatapai(2)(6/7)
。两人各自憋着一口气,像是吹胀了的河豚彼此推搡,最后不知道是谁的刺扎破了谁的肚皮,只知道在这场拉锯战里没有赢家。
    然后呢然后她慢慢地长大,满身的刺被一根一根地拔掉,光秃秃的刺猬一身伤痕,理所当然地成了鸵鸟,只会风暴来的时候一而再再而三地把脑袋埋进沙子里。
    裴彻把车在路边停下,望着她的眼睛,很慢很慢地说“路易莎,我从始至终都没有这样的意思,我也从来都不是在俯视你。我想和你一组,原因就是我想和你一起参加这个比赛。你才是我的重点。”
    所有的伏笔终于收束,像是一部漫长的肥皂剧终于有了令人唏嘘又尘埃落定的结局,她莫名地松了一口气,终于敢回头去看这条漫漫的长路,垂着眼,最后很轻声地说“对不起。”
    谁都没错,但谁都有错。
    有几道划破云层的电光倏然闪过,沉闷的隆隆雷声自远方传来,西雅图又开始下雨了。
    路灯投下昏黄的光,漫天大雨就在一瞬间炸裂,噼里啪啦地飞过来,沾上了嶙峋的光芒,像是一场声势浩大的流星雨。
    她出神地看着砸在玻璃上的雨滴,一瞬间晕染成了炸开的烟花,神使鬼差地问他“你和托马斯为什么都没有继续在麻省理工读研啊”
    裴彻去了加州理工,托马斯去了卡尔斯鲁厄理工,都是很好的学校,但是都比麻省理工矮了一头。
    “我和他没有办法心安理得地在那个学校待下去,”他的声音很哑,像是雨夜里心事重重的老电台,说“大学四年我经常碰到托马斯。他觉得他当时应该再多帮你检查一遍,我觉得我当时不该对你说那样的话。”
    “骑士不会走在沾着他人滚烫鲜血的荆棘路上。”
    这是一句很有名的拉丁语。是话剧里托马斯的台词。
    高中的时候谢宜珩和托马斯一起演话剧,她是领主的女儿,他是籍籍无名的骑士。故事的开头是最俗套的私奔,只是领主的女儿死在了乱箭之中,籍籍无名的骑士最后变成了征战四方的英雄。故事的最后骑士垂垂老矣,在伤病和愧疚中死去,临终之时对自己的儿子吩咐道“她当年为我而死,我这一辈子都是走在沾着她滚烫鲜血的荆棘路上。我不配被称作骑士。”
    谢宜珩早把那场话剧忘了个干净,她的拉丁语也不算很好,只能听懂个大概。于是她眨了眨眼睛,问他“什么意思”
    雨刷往复机械运动,一遍又一遍地擦去玻璃上沾着的雨水。像是古希腊的西西弗斯,周而复始地把巨石搬上山顶,看着它滚下来,然后再次推上去,活在永无止境的乏味和绝望中。
    裴彻沉默了半晌,搭在方向盘上的指节发白,对她说“对不起。”
    他也成了西西弗斯,一遍遍地对她道歉。骄傲的少年变成了男人,终于向她低头,像是在罗马教廷加冕时国王心甘情愿地俯首。而她终于有胆子面对过去,把那条漫漫的荆棘路望到了尽头,为了自己年少的莽撞再三忏悔。
    他们在分开的岁月里各自长大,但是不约而同地收敛了一身的锋芒。
    可是就像前几天那顿你来我往的饭,人生中的选择都不是两个简单的向量。
    她向他道歉,他向她道歉,纵使错责相等,但是不会抵消。
    道理早就讲得一清二楚,心知肚明,最后是两人间的那道断崖,和多多少少的意难平。
    她没有再接话,扭头看向窗外。
    裴彻把收音机的音量调低,对她说“还有一会儿才能到,你先睡一会儿吧。”
    谢宜珩摇了摇头,专注地数着路边一闪而过的冷杉,说“你不是去华盛顿大学拿了噪声信号的文件了吗我正好可以看一下。”
    他松了松领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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