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我第一次跟他打架还是在新婚之夜。他过了午夜才走进房门,那时我已经快独自喝完了一瓶白葡萄酒。但是却一点醉意都没有,看见昏暗灯光下他的脸,脑子清醒得要命。
他一言不发地脱下了那件黑天鹅绒的外衣。实话说那件衣服一点都不称他。我“噗嗤”笑出声,半是讽刺地挑眉,“殿下您还真的打算在这过夜”
他对我的阴阳怪气无动于衷,径直走到床边“刷”地将一床被子扫到床下,“你睡地上。”
“我才不。”我飞快反驳。抢在他前面两步跳上了床,扯过一床被子抱在怀里。那条红色的金边罩裙早就被我脱下来揉成一团丢进了衣柜深处。
他一步步逼近我,脸色阴沉得可怕,我却并不觉得害怕。我就是知道他不会对我做什么。
其实在我小时候,不是没有幻想过自己未来的新郎。
小时候和姐姐们玩过家家的时候,她们都会抢着当公主,因为成为公主就可以嫁给王子,而且一定是高大英俊、金发碧眼,腰间别着长剑,笑容温暖如春风,骑着白马来迎娶自己。我不屑地哼了一声,小手一挥,说这有什么好稀罕的。
那时候我七岁,爬上一块石头宣布我以后要嫁的人,他可以没有英俊的外貌,也可以没有万贯家财,但他一定要是世界上最英勇无畏的男人,有着能征服恶龙的胆识和能力,最后骑着巨龙,让火焰吞噬一切阻拦我们的人,在空中亲吻我的嘴唇,告诉我,从此以后,我们就是同个躯体,同个心灵,同个魂魄。
绝对不是现在这样。
绝对不是在新婚之夜,我的丈夫与我的距离不过咫尺,然后他紧皱着眉头,眉间一片浓重的阴影。
“你这样的女人,真的很让我恶心。”
我注视他良久,忽然微笑起来,然后慢慢抬起手,紧咬着牙给了他一个耳光。
他不可置信地瞪大了眼,左半边脸颊上赫然出现五个通红的手指印,我继续笑着,慢条斯理地说,“殿下,真希望您现在就处死我。”
他咬牙盯了我一会儿,结果竟然什么也没说,慢慢与我拉开了距离,挺直脊背居高临下地看着我。我忽然恍惚起来,在墙根下遇见的那个坏笑着的少年,演武场上小太阳一般的骑士队长,还有现在的他,到底哪个才是真正的他。
不过都无所谓了。因为他已经拎起了刚刚脱下的外套,一脚踢开了房间的门,然后又狠狠的摔上了它。
自那日后,我就开始称病闭门不出,除非是一些他作为王子必须要出席的典礼活动等场合,我才会站在他身边,同样履行我作为王妃的责任。我是讨厌他,但我也懂事了,知道这场婚姻的意义。
他不喜欢我,有时候也让我庆幸,至少我不需要与他发生什么亲密关系。
虽然说是装病闭门,但是半年后的今天我终于是憋不住了,半是威胁半是哀求地让小乔给我找了一套灰色的粗布衣服,据小乔说,我穿上它就和街头卖蛤蜊的野丫头没什么两样。
所以我欢欢喜喜地溜出了城堡,绕着小路走到我从前最喜欢的那家小酒馆门口。
酒馆里热闹非凡,正中央的大桌旁坐了一圈人,看起来是巡逻结束后来喝酒的佣兵团,他们动作时,盔甲撞击桌面的声音异常明显,但很快又被他们的笑声压过。
“嗬,老板”我故意把声音装得粗声粗气,“来一杯最好的啤酒,再来一块热派”
我把金币豪爽地拍在前台,老板明显认出了我,我只能拼命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