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开始的时候鼓手和键盘还配合着他,十几遍的时候他们试图用夸张的肢体语言和花式变奏技巧暗示坐在最前方的吉他手;二十几遍的时候他们开始面面相觑;三十几遍的时候,键盘手玻曼忍不住大声喊叫青年名字,然而这一招依旧没什么用最后,鼓手丹尼尔不得不把自己的一只鼓棒丢出去,正中对方的后背,总算令对方的感官从神游中抽了回来。
“搞什么,盖因”
黑人老大哥踩了踩底鼓的脚踏,“你已经魂不守舍一晚上了,就算今天老摩根不在,你也不能这么偷懒吧”
盖因晚上工作的地方是个音乐酒吧,酒吧老板叫摩根,是个留着络腮胡,喜欢收集黑胶唱片和名酒的小老头,十分欣赏有音乐才能的年轻人,盖因就是这么被他从街头挖来的,与之同理的还有鼓手丹尼尔和键盘手玻曼,前者是个暴脾气的黑人,刚和自己原来的乐队拆伙;而后者原来是一家餐厅的钢琴演奏师,因为更喜欢摇滚乐而接受了摩根的邀请加入了这支灰狼乐队。
没错,灰狼,这是这支乐队的名字。
老摩根有个孝顺的有钱儿子,开酒吧只是他打发时光的个人爱好,今天是他家庭聚会的日子,他只有在今天才会缺席。
“他才不是在偷懒。”玻曼耸了耸肩,“他只是在一直在对着吧台那个女人发呆。”
“什么有靓妞你们怎么不早告诉我”丹尼尔转头朝着玻曼暗示的方向看去,然后愣了几秒,双眼发直地爆了一句粗话,“hoyshit,嘿,兄弟们,你们觉得我有机会吗”
由于是工作日的缘故,按理说酒吧里的人应该不是很多,可今天却似乎有一些不同。
人们几乎挤满了所有的小沙发和高脚凳,更有抢不到座位的手里捧着各式各样的酒精饮品站在围栏边,大家看似相谈甚欢的样子,可仔细观察就可以发觉,几乎所有人的视线都隐隐地在往一个方向瞟那个背对着所有人独自坐在吧台的人。
即便是一抹背影,那也是一个令人浮想联翩的倩影。
被松松盘起的头发一半遮挡住修长的脖颈,红宝石流苏耳坠在空中微微摇曳,漂亮的蝴蝶骨对称的曲线隐没于红色的长裙下,光滑的亚光缎面布料在昏暗的灯光下反射出暧昧的暖光,两条线条优美的长腿交叠着踩在高脚凳上,末端是一双有着红色底面的绒面细高跟,那人倚靠在吧台上的样子仿佛是一件精美的艺术品。
珍贵的展品总要隔着距离欣赏,也正因为如此,所有人都不约而同地和吧台保持了一定的距离,而那人边上的座位,更是从一开始空置到现在。
没有一个人有这个勇气上前搭讪,但所有人都在期待有一个莽撞的傻瓜做出头鸟为他们探探虚实。
至于舞台上的乐队一直在重复弹奏的事情,谁会注意到呢或许有人注意到了,但在这样好的气氛里,没有人会扫兴地指出来,毕竟是节奏布鲁斯嘛,哪个不是循环个百八十来遍好听就行了。
周愉接过酒保端来的莫吉托,灯光下,带着锯齿边缘的薄荷叶在晶莹剔透的朗姆酒液中晃荡,雪白的盐粒抹在杯沿,一直蔓延到柠檬片边,散发着如同海水般清爽的气味。
他微不可测地勾了勾唇,听到后面人群中传来隐隐的吸气声,满意地看着任务指标飞快地往上爬。
终于到了休息的时刻,盖因把吉他从肩膀上取下来放到琴架上,飞快地从一旁的小台阶走上来,和下一位准备表演自弹自唱的金发女歌手擦肩而过,完全忽略了对方含情脉脉的眼神,径直走向吧台边上的“女人”。
“你怎么会来这儿”
周愉扭过头来,用眼神示意自己边上一直空置的座位,“坐。”
青年没有任何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