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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进城(1/4)
    今日起得晚了,常盛没能坐上村人的牛车,幸好常山村离县城不远,常盛脚程快,半个时辰就走到了城门口。

    把斗笠摘下,常盛抹了把脸上的汗。他现在身强体健,走远路并不觉得累,就是太不方便了,有机会得弄匹马来。

    今日是赶集的日子,有不少周边村子的那户人家把自家的农产品拿去西市卖。西市住的都是普通百姓,每逢集市日都会拖家带口上街逛逛,整条街上充斥着买东西的吆喝声、讨价还价声、小孩的嬉笑声,十分热闹。

    常盛要去的是与西市相对的东市。东市住的大多是富户,酒楼、客栈、银楼、书坊等都集中在东市。

    常盛买的是野物,很多富贵人家对常见的鸡鸭鱼肉已经失去兴趣,反而对各种野味颇为青睐,所以常盛没有去酒楼,而是直接往那些门口了摆放了两只威武的石狮子的大户人家的后门走去。

    用力敲了敲门,片刻后有小厮来开门“谁啊”

    常盛说明来意,把背篓放下,那野鸡扑棱着翅膀咕咕直叫。小厮看了两眼,让常盛等着,他去叫人。

    过了一会,一个穿着体面长着八字胡的中年男人来见常盛“哟,真是活的”

    常盛把野鸡提起来,正想说这野鸡挺肥的,谁想他一提起野鸡就看到一团白色的毛茸茸缩在他逮的野兔旁边。

    常盛“”

    被野鸡踩了几脚的白图图“”

    皱了皱眉,常盛捏住白图图的后颈把他提起,然后塞进怀里。

    中年男人问“这小兔子不卖”

    “不卖。”常盛把野兔提起,“大兔子要不”

    “都要了。”中年男人让小厮提着野鸡野兔,给了常盛一两多银子,“下回若有野物大可都送到我们王府来。”

    西市农户买的家养的母鸡十八文一斤,野鸡比家鸡贵,一斤得五六十文,一只野鸡三到四斤,约摸能卖到两百文。这有四只野鸡,虽说都是活的,可再加上两只肥壮的野兔,也不值这么多。对方给这个价,看来这是想做长期买卖。常盛点了点头“好。”

    “那小兔子挺可爱的,我们家小姐喜欢小动物,下回你带两只过来。”

    常盛“只有普通的小兔崽子。”

    中年男人好奇道“敢情那不是只普通的小兔崽子”

    普通的小兔崽子白图图急忙支起耳朵,男人厚重的嗓音传过来“那是我的爱宠。”

    白图图松了一口气。男人声音平静,应该没有生气

    常盛当然没有生气,只是心里对白图图的怀疑又加重了。

    离开李府,常盛把他捧在手心抱着走“怎么跟来了”

    一双黑亮的大眼睛忙着左右张望的白图图抬头看他,抖了抖小耳朵,在心里说道进城这么好玩的事情,他当然要跟来了

    常盛也没指望他能说话,抱着他往城里最大的书肆走去。

    书肆里头除了卖笔墨纸砚,还兼售琴棋书画,甚至还售卖历届科举的优秀文章,因此店里有不少读书人光顾。

    这些读书人一般穿着儒雅的长衫,身材瘦弱,言行举止间文绉绉的,而常盛这么一个背着背篓穿着粗布衣裳全身上下散发着农家气息的汉子一出现,对比之下非常引人注目,进出的书生都好奇地看他一眼。

    常盛也不在意别人异样的目光,径自去找店里的书童。站在柜台后的书童看是常盛,便道“是你呀你上回说要的书里刚补了货”

    书童言语间颇为熟稔的样子,让留意的书生诧异不已。一方面是诧异书童的态度,一方面是诧异这个农夫居然真是来买书,难不成他还识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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