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对方。
陆清黎在忙什么方桓不知道,但方桓却利用忙里偷闲的时间,过完了他带来的几本小学教材。
好像不像他想的那么难懂,不过也有可能是因为太初级了。
方桓这两天,一边云里雾里地听着高中的理化课,一边自己抽时间补初中的知识点。
光凭看的,他觉得自己似乎看懂了,记住了,但是一旦老师提到某个知识点是他们以前学过的,他就懵了。
看得浅显所以记得不牢就是个问题。
还是得配合刷题。
然而他们学校是一所高中,学校超市里也只卖高中的练习册,初中的还得他自己出去寻。
不过相比于理化课,他觉得自己更喜欢上英语和历史。
尤其是英语,在弄明白其语法构造和发音规律后,学起来一日千里。
他买了本小英汉词典,就揣兜里,没事拿出来翻翻,学得很快乐。
相比于方桓的刻苦,陆清黎就轻松多了。
首先,他下课的时候很少待在座位上,不是去放风就是去打球。
其次,他也从来不参加延时晚自习,每天晚自习一放就背书包走人,绝不多留。
再加上方桓上课时是心无旁骛的状态,所以他们俩已经好几天没正经说上几句话了。
这天下午第二节课是体育课,对于每天埋头苦学的学生们来说,是个难得放松的好机会。
之前周一晚上班会的时候,张笑组织他们选出了各个班干部,齐高畅自告奋勇,有幸当上了体育委员。
在体育课开课之前,齐高畅就统计了班里学生的选课情况。
方桓当时看着几个课程的名字,如健美操他肯定是不会选的,至于足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他也不知道是个啥,所以就选了眼熟的篮球。
最后由于他们班选篮球的人数太多,还特地分了两个班。
方桓和陆清黎都被分到了一个班。
选篮球的基本都是会打的,所以第一堂课,体育老师也就象征性地讲解了一下篮球的规则,然后就把他们分成两队开始打比赛。
方桓一个初学者,根本就没摸过球,但也只好跟着队友们上了场。
没吃过猪肉但见过猪跑,大致规则他还是知道的,然后他就被分了个小前锋的位置。
用齐高畅的话说,他一看就是个反应快的人。
在上场之前,方桓拿着篮球拍了拍,运了运,发现还挺上手的,他模仿能力强所以动作标准,别人看了可能想不到他是第一次摸篮球。
比赛开始,方桓这边抢到了球,但没想到中锋在拿到球后首先传给了方桓。
方桓接过球,愣了一下,就赶紧往篮下突破,他这具身体虽然体质弱,但他作为aha的反应速度还在。
凭着灵活一连过了两个人,方桓起跳就想投篮,忽然一人出现在他面前给他把球盖掉了。
是陆清黎那狗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