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去赶集的那些人,差不多是在中午的时候回去的,虽然没什么想买的,但是最后都背了几十斤的东西。
除了温溪让她们买的家禽,她们还买了一些粗粮,天天都吃细粮,太奢侈了,还是要搭配着点粗粮吃,这样就能省点钱,而且她们在乡下的生活真的很好,顿顿都有肉吃,就是城里的有钱人家都达不到这个生活水准呢
另外她们还买了一些花生、大豆和蚕豆,这些东西炒一炒,过年的时候就可以端出来招待一下客人了,毕竟她们没有票,只能趁着赶集的时候从农民的手里买一些不要票的。
回到家里时,沈娇娇和江月都快要累瘫了,两个人歇了一会儿,冲了杯麦乳精,泡几个小麻花,午饭就这样解决了。
之后两个人就开始处理这些家禽了,两个人在原先的家里都不受宠,都是从小就干活的那种,所以处理起这些东西,那叫一个干净利落。
很快两个人就将鸡鸭鹅和兔子都给收拾好了,剁好了装在盆里,就连内脏都留下来并且清洗的干干净净。
两个人一起将这些东西送到厨房,江月笑着说道,“娇娇,跟你们住在一起,我才知道什么是好日子。”
沈娇娇一边放东西,一边说道,“知道什么是好日子,就好好珍惜,也管好自己,千万别做出让我们失望的事情来,反正我这辈子是跟定小溪了,将来无论小溪去哪里发展我都会跟她一起去。”
温溪是这个世界上对她最好的人,如果不是温溪,她恐怕早就死了,而且如今的幸福生活,她爸妈都给不了,但是温溪却能给,这也说明温溪是一个非常有能力的人。
良禽择木而栖,贤臣择主而事,只有跟着对的人,才能有未来,沈娇娇坚信,温溪就是她生命中对的人,她的贵人。
江月想了想,认真的点点头,“我一定会努力向你们靠拢过去的。”
她跟沈娇娇和江月毕竟不是来自同一个地方,只是在一条火车线路上罢了,她要跟着温溪和沈娇娇发展,肯定是不容易的,只不过江月自己还不知道将来的事情罢了,但她会给自己定一个目标,至于她的老家,她肯定是不想回的。
她原先在家里不受宠,父母、兄弟姊妹,没有一个人给她写信,没有一个人给她寄东西,她直接被家里给放弃了,她就算回去了,家里也不会有她的位置,与其回去当老黄牛,那还不如给温溪当老黄牛呢
因为给温溪当老黄牛,不用干很多事情,她只要干好分配给她的事情就好了,简直太幸福了,她之前在家里干的多吃的少,还是出气包,她都不知道吃饱是什么滋味的,现在顿顿能吃饱不说,还顿顿有细粮顿顿有肉,这是她从前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温溪从车上下来,走上了通往丰收大队的乡道上,想到那个比较偏僻的荷塘,温溪便决定过去看看,于是便踏上了通往荷塘的田埂。
绕了好一会儿,才来到荷塘边上,荷塘里只剩下在瑟瑟冬风中瘦骨嶙峋的残荷,枯萎的残荷,竟然别有一番风韵。
温溪没有耽误时间,拿出赶海套装里面的桶,从荷塘里打了一桶清水上来,又拿了一瓶鱼麻药出来,往桶里面倒了一瓶盖,用水瓢搅拌均匀,然后换上靴子,拎着木桶去了荷塘附近有水的稻田,像泼粪一样将木桶里的水一瓢瓢的泼进稻田里。
稻田面积小,水也浅,自然不用像去河湾捕鱼一样,需要一整瓶的鱼麻药,本来就没有签出来多少,自然要省着点用。
很快,将面前的一小块稻田都走了一遍,温溪便回到岸边等待着,没一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