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变成吸血鬼的过程是,在人类的身上咬一口,将血液吸干后,再将自己体内的鲜血给被咬的人喝下,这就是吸血鬼特有的初拥。
因为吸血鬼惧怕阳光,不能暴露在阳光之下,所以在中世纪时期,吸血鬼被人人喊打的时候,就搞出一种半人半鬼的生物,就是血奴,顾名思义,血液的奴隶。
血奴也被吸血鬼咬过,不过缺少初拥的最后一步,也就是没有喝下吸血鬼的血液,所以并不是吸血鬼,也不惧怕阳光,可是因为被吸血鬼咬过,自身已经适应咬他的那个吸血鬼的血液,所以再任何时候喝下咬他的那个吸血鬼的血液,血奴都会在短时间内变成类似吸血鬼的生物,只不过是有时间限制,时间长短取决咬他的那个吸血鬼自身实力。
托马斯之前喝的腥红黏稠液体,就是咬他的那个吸血鬼的血液。
林斌之前没有想到托马斯是血奴,是因为在吸血鬼将狼人一族变成奴隶后,就不再浪费时间和精力去制造血奴,要知道血奴多数都是被迫的,一有机会就会反叛,也正是因此,林斌才没想到托马斯是血奴,况且有关血奴的事情,他也是道听途说来的,有些当不得真。
“我成为不人不鬼的血奴,都是因为你杀了奥德里奇。”托马斯青色的脸庞几乎都扭曲了,血红双眼中全是跳动的怒火,速度还再不断的提升,和林斌之间的距离已经缩减到不足十米了。
“你要是真正的吸血鬼,老子还能怕你三分,可你不过是个血奴而已,老子弄死你就是分分钟的事情。”林斌不屑的冷哼,可脑门上已经见汗了。
他体内运转的内力已经达到极限,速度自然也是达到了极限,可比起现在的托马斯还是慢上几分,关键是托马斯的速度显然没有到极限,还在不断的提升,可能过不了一两分钟就会被追上。
托马斯狞笑道“你要能分分钟干掉我,就不会像条丧家犬一样逃命。”
“老子不弄死你,是怕脏了手。”林斌嘴上是不吃一点亏,话音未落,他突然调转方向,脚掌在一棵大树的树干上蹬了一下,身子斜着窜出去,人在半空中没落地的时候,强行扭腰,同时对着后面六七米外的托马斯一甩手。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