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是明确的。
那就是明星球员与底薪球员的地位不平等。
这是不能说的秘密,因为球员工会自成立以来,它的使命就是为民请命。
因为球员工会在成立之初即鲍勃库西那个年代,nba只能算是一个平平无奇的职业联赛,职业选手光靠打球的收入养不活一家老小,于是许多明星球员在休赛期都有其他兼职。
因为福利差,他们需要工会,因为资方把控一切,他们需要工会,工会在创建之初就是个球员用于诉苦的平台,之后在奥斯卡罗伯特森等堪称nba版本的“最伟大一代”的加入,它才逐渐成为一个打工仔和资本家斗争的平台。
于是有了全明星周末前的起义,有了阻止nba和aba合并的反垄断诉讼案,有了完全自由的球员,在今天,球员们不必再为了得到自由身而在巅峰期一年不打球。
真正改变球员工会性质斗争在于1983年劳资双方围绕工资帽出台的一系列斗法。
最终,资方得到胜利,工资帽出台了,但部分球员也赢得了胜利善于钻营的经纪人们在工资帽出台的时候预留了一個bug。
那就是顶薪无上限。
这个让资方痛不欲生的bug催生了乔丹在1996年夏天与公牛签下一年3000万美元的合同,催生了加内特与森林狼队的那份臭名昭著的顶薪长约,直接导致了1998年夏天的停摆。
从此以后,球员工会的斗争性质就变了。
表面上,他们是为了全体球员的利益而战。
实际上,是明星球员与老板们之间的利益之争,因为无论如何,底层球员拿的钱就那几个子,从来不会被认真考虑。
所以,当德里克费舍尔想要顾全大局,以的分红和联盟达成协议时,他得到了底层球员的拥戴,然后被中上层球员视为败类。
那些手握明星球员代理权的经纪人们表现得出离愤怒。
这不是一个公平的世界。
底层球员的利益并不是工会的首要利益。
于飞的经纪人阿恩特莱姆坚决反对费舍尔用牺牲球星利益来弥补小市场球队经营不善的行为。
“听着,我们不是奴隶”特莱姆对美联社记者说,“如果最终达成的协议是50:50,我没有意见,从数字上来看,这是公平的。但是,如果协议的分配比例是:53,我敢肯定有人对联盟作出了计划之外的退让我们永远不会接受这样的让步”
特莱姆的立场得到了其他几位掌握众多明星球员的经纪人的支持。
其中,曾经的nba首席经纪人大卫法尔克的表态最为激烈和彻底。
“在我看来,像弗莱这样的球员每年拿一亿美元也是理所当然的。”法尔克说,“弗莱是这个联盟在过去几年繁荣发展的原因,无论他拿多少钱都不过分。但现在却有人想通过屈辱的妥协来达成新的cba协议无论这个决定是谁做的,我都为他感到耻辱”
于是,关于费舍尔被资方收买,与斯特恩私下达成协议为了个人利益出卖球员阵营的集体利益的传闻开始出现。
导火索来自互联网。
一位名叫杰森惠特洛克的福克斯体育专栏作家发表了一篇名叫德里克费舍尔是否被斯特恩收买的文章。
惠特洛克清晰地指出,劳资双方的不确定性在于篮球收入的分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