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案前,喝了一口肉汤,不禁摇头,汤很鲜,但几乎冷透了。想想也是,送过来层层盘查,岂有不冷的道理
眼光在食物上来回巡游,最终落在了那道整鸡上,刘伶拿起了银叉。
小心的划开鸡腹,一阵浓香溢出。细细的翻找,忽然他的嘴角上扬。
肉壁的夹层处,露出一丝线头,两指捏住轻轻往外抽,果然是一道细长的绢帛。其上有着淡淡的一行字迹,与火灾当日突然出现在自己床头的一模一样。
“今夜会有人放火,一切依旧,早点睡,会有人为你安排。”
刘伶不知道绢帛之上用的是什么墨水,但时间一长,字迹就会消失。
那一夜得到消息,他根本不敢睡,皇宫之中,步步危机得到天子宠幸的他已经成了不少人的眼中钉,而他们有很多办法,可以让自己“意外死去”。
可到了一更之前,他还是忍不住困意睡了过去,醒来时已经不在寝室中
深吸一口气,刘伶停止了回忆,眼光落在字迹上,瞳孔微微收缩。
“有无下药成功有的话,吃光这只鸡,没有,留下两只鸡爪”
双眉抖了一抖,眼光变得有些深远。他是个孤儿,被当地的泼皮买去掳去,原本要卖入宫中净身为内臣,但最后买下他的却是司徒。
在司徒府中,他度过了一生中最为开心的岁月,衣食无忧,主人对他也很好。但最大的快乐却只有他自己知道,那就是每天都能见上小红姑娘一面
那种美丽,可以让他忘记一切沉湎其中,似乎浑身都在跳跃。
刘伶没有任何非分之想,他只要天天见小红姑娘一面,就知足了。
司徒似乎看出来他的心思,让他给姑娘做小厮,条件则是
接受一些特别的训练,比如练武,用毒,仪态等等。
他愿意,为了每日看见小红绝美的容颜,他什么都愿意。咬着牙吃了很多常人吃不了的苦,刘伶学的无比认真,只不过后来,事情有了改变。
那个白面男子开始教他一些,眼神、身姿、步伐、眼光都要拿捏精准。原来他要被送进宫中伺候少年天子,听说陛下也有些世家的
无数次的重复之中,刘伶确认了自己的身份,死士为主人不惜一死的死士。
心中并没有愤恨,默默地接受了,毕竟主人给了自己一切,还有,认识了小红姑娘。刘伶有时候会想,以后谁会娶她呢那一定是个完美的男人。
每当想到这里,他总会不自觉的会心微笑,为小红姑娘开心。
终于,那一天到了,清晨见过姑娘最后一眼,刘伶被送入了宫中。那种疼痛,他咬牙忍了下来,不哼一声,以至于施术之人以为他死了。
没错,从那一刻开始,刘伶也觉得自己死了,剩下的就是为主人去死。
他不怕,唯一的执着便是,能不能在死前,再见小红姑娘一面。
不知道是好运还是噩运,就在他静养三月伤口愈合,准备送到天子身边之时。定边叶郎却闯入皇宫,神不知鬼不觉的救走了陛下。
那一次,董相国大发雷霆,宫里死了很多人,他却因为养伤逃过了一劫。
思绪收回之时,绢帛上的字迹已经消失不见。
刘伶拿起鸡吃了起来,他吃的很快,狼吞虎咽。
半个时辰之后,司膳监的人来收食盒,屋里的人似乎特别喜欢吃鸡。其它几道菜都只吃了一半不到,唯有那只鸡,除了骨架,什么都没剩下
幽州,范阳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