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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二章 福祸无常(1/2)
    叫迪仔的男孩喘了两口气,然后三言两语就把事情说了出来。

    早上谢宝隆叫他一起到镇上玩耍,放暑假在家闲得无聊的迪仔欣然而往,两人在镇上汇合了谢宝隆平时玩得要好的4个狐朋狗友。

    一行6人先去旱冰场玩了几个小时,下午又就去了游戏厅玩,在游戏厅里面因为抢拳皇的机子,跟另外两个人起了冲突。

    那两个人因为人少,打不过这边的6个人,被推搡羞辱了一番。

    年轻人嘛,咽得下这口气才怪,对方走之前就问谢宝隆这边敢不敢约架,6对6,不准用武器,空手肉搏那种,输的一方磕头道歉。

    受港台流传过来的古惑仔影响,当时的年轻人就是这么中二。

    出来混的,面子最重要,6对6都不敢应战,以后都不好意思在这一片厮混了。

    谢宝隆一方的6人当即应战,双方约好了时间、地点,让那两个回去喊人。

    到了时间,谢宝隆一方还真的按照约定赶去了约架地点,迪仔本来胆子小,不敢去的,被谢宝隆和另外4个生拉硬拽过去的。

    对方也来了6个和他们差不多年纪的少年,双方先口头理论了一番,谁也不肯低头认错,只能按照“江湖规矩”干了再说了。

    打起来的时候,迪仔因为害怕根本没有冲上去,直接躲在后面。

    5对6,谢宝隆这边一开始就处于下风。

    混战中,谢宝隆被打了几圈,还挨了几脚,直接打红了眼。

    事先讲好的规矩早就被抛之脑后,谢宝隆突然从地上捡起一根废弃钢管,朝着对方一个高个子砸下去。

    “咔嚓”一声骨头折断的声音后,对方立马倒地,抱着手哀嚎。

    谢宝隆的四个狐朋狗友一看这架势,当即脚底抹油跑路了,谢宝隆和迪仔被对方的人追上,直接给送到了派出所。

    聚众斗殴,还伤了人,这就从简单的治安案件上升为刑事案件了。

    一番审讯,参与打架的少年都被警方按图索骥叫回了派出所问话。

    迪仔因为没有参与斗殴,被警察简单询问后,就放回来通知谢宝隆的家属。

    当听到迪仔说,谢宝隆因为打断别人的手,涉嫌故意伤害罪,有可能会被判刑送到少管所管教的时候,谢科树和吴珍珍再也顾不上吃晚饭,直接骑上自行车,打着手电筒连夜就往镇上的派出所赶去。

    家里就只剩下奶奶、小芳、谢宝庆三人。

    老人虽然也担心大孙子,但是自己什么忙也帮不上,只能把担忧放下,和小芳在家里照看谢宝庆。

    看着桌上剩下的菜,老人把剩下的肉端到小芳面前,宽慰道“来,你叔叔和婶婶今晚应该不会回来了,你把肉吃了。”

    小芳小心翼翼地夹了一块,放到嘴里咬了一口,顿时肉香和肥肉的q弹在口腔里面绽放。

    老人问道“好吃吗”

    小芳拼命地点点头,肉真的好香,这块肉她嚼了好久,一直舍不得咽下去,很害怕咽下去了,就再也感受不到肉的香味了。

    老人慈祥地说道“好吃,就吃多点。”

    小芳谨慎地看了谢宝庆一眼,见他光顾着玩自己的陀螺,没有注意饭桌这边的情况,这才大着胆子又夹了一块。

    老人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此时,谁也没有预料到谢宝隆伤人事件,会给这个命运多舛的女孩,再次带来多大的伤害。

    苦难、厄运不会因为你的顺从认命而放过你,人还是要学会向命运抗争。

    晚上9点多,小芳把堂弟谢宝庆洗完脚后的洗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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