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当然想跟巫洛阳一起出门,但正事也不能就这样抛下。
要说起来,现在的一切,都远比齐煜预想中的要好了无数倍。
她不用形单影只地独自打拼,更不用维持对外形象、避免诸多麻烦而离群索居,完全可以在继续原本生活的同时,拥有超出预计的巨大名声和影响力。
这样的生活,自然无一处不好。
所以齐煜更不敢放松,总想再做点儿什么。既能让自己安心,也算是对社会做了一点小小的贡献。
何况著书立说本来也是她想做的事。
出去玩以后也有机会,这本书却有许多人在等
因为心里有了倾向,齐煜对巫洛阳就越发地抱歉。
她们之间没有说过什么海誓山盟的话语,似乎自然而然就形成了默契,将彼此视作自己生命中的一部分。但是齐煜心里清楚,其实还是巫洛阳迁就她更多。难得她有一个要求,自己却不能满足,难免叫人失落。
谁知巫洛阳听完她的话,却是理所当然地道,“这有什么出去玩,也不会影响你的创作。况且,沿路也可以增添一些见闻,说不定还能丰富你的文章呢”
齐煜想想,觉得这话很有道理。
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前者她已经在做了,倒是后者,身为女子,从前很难有这样的机会。也就是巫洛阳仗着自己是简在帝心的郡主,又一贯并不是什么守礼之人,这才能说走就走。
这么一想,齐煜顿时也心动了起来,“也好,出去走走,说不定又有新的想法。”
“那我就叫人收拾东西了。”巫洛阳说。
齐煜点点头。
这时她完全没有多想,即便看到仆人们收拾的东西有些过于多了,也只是在心里赞叹了一下,听说权贵之家出行,所有惯用的东西都要带上,排场颇为吓人,原来是真的。
不过巫洛阳本来也值得最好的待遇,即便在宫里,她所用的一切也都不输于人,出门在外也不能太委屈了。
所以直到出发时,她都没想起来问一问,这一趟的目的地是哪里。
直到车子走了一整天,停下来在驿站里修整,看起来明天似乎还要继续赶路,与齐煜脑海中设想的“去京城附近的庄子里住一段时间”完全不一样。
看看这支队伍的排场,再看看跟出来的如云仆从,她忍不住问,“我们究竟要去哪里”
巫洛阳正在用热水泡脚,闻言笑道,“我还以为你不会问呢。”
齐煜也知道自己闹了个乌龙,有些不好意思,但又说,“总归是跟着你,反正不会把我卖了,去哪里都一样。”
“怎么忽然嘴这样甜”巫洛阳挑了挑眉,只恨自己此刻不太方便凑过去狠狠亲她一口。
齐煜这个人是这样的,正经叫她说两句好听的话来听,她反而羞耻得什么都说不出来。反倒是这样的不经意间,会突然说出叫人感动的话。
就像现在,明明是她自己说的话,可一旦巫洛阳追问,齐煜就不好意思了,开始转移话题,“你还没说,我们要去哪儿”
“去长乐郡。”巫洛阳也没有卖关子,直接道。
齐煜更加惊讶了,“你的封地”
要知道,本朝的皇亲虽然也有各种封赠,但都是虚衔。比如封地,就是只领俸禄和税收,不参与实际的管理。
事实上,大部分皇亲都长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