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沉重的门锁没能阻拦布鲁斯的脚步,他用一根吸铁丝就打开了公寓的门。
他一推门,一股尘土与水汽混合的味道扑面而来,这间小小的公寓似乎很久没人居住,瓷砖地板上积了一层薄薄的浮土。布鲁斯蹲下去,手指在地板上抹了一下,根据灰尘的厚度计算,这间公寓应该空置了一个半月左右。所有家具都没有移动过的痕迹,地板、墙壁和家具表面都在一个半月前被擦试过,灰尘下还残留着极明显的水印。
有人在临走前把整栋房子打扫了一遍。因为留下的线索太少,布鲁斯只能依靠残留的琐碎细节推测。
瓷砖地板的拼接缝藏着陈年老垢,居住者在生活时很少打扫卫生,油污在家具和地面上积了厚厚一层,打扫的人用了大量厨房清洗剂才勉强清洗干净,现在公寓里还飘荡着很淡的柠檬洗洁精味。
他走过客厅和厨房,推开最深处的卧室,这间卧室很小,只有一张正方形的折叠餐桌,角落里摆放着一张双人床垫,角落里卷着一床毛毯,同样落满了灰尘。布鲁斯伸出手指,试着往下压了压,床垫给人的触感空荡荡的,里面的弹簧坏了一大半。
“有什么发现吗”提姆的声音从通讯器中传来,掺杂着电流的沙沙声,听上去颇为遥远。
布鲁斯没有回答,他走到大门口,掏出一瓶调配好的鲁米诺试剂,仔细且均匀地喷洒在公寓的每个角落,然后把门窗紧紧关上,站在门口深吸了几口新鲜空气,才走进公寓。硕大的蓝白色光斑映入眼帘。他仿佛站立在全透明的钢化玻璃上,凝视着一只散发着荧光的冥河水母,那长长的、柔软如丝带般的触须,静静地凝固在他的脚底。
布鲁斯在心里想象着当时的场景凶案发生时,夫妻两人正坐在主卧室中,突然凶手从卧室正门走进来,对来不及反应的他们两人连开两枪。出血量最大的地方在主卧室,血像喷泉一样涌出,几乎糊满了半面墙壁,布鲁斯在卧室门口处找到了一排带血的鞋印。
根据弹孔的角度、出血点和鞋印的大小长度估算,凶手身高应该在175到190厘米,男性。行凶时穿着手工定制的皮鞋,从放射状的喷溅血迹,和墙上两枚弹孔的大小来看,凶器是一把填装着9毫米卢格弹的普通手枪。
席格竟然会用枪。这有点出乎意料,席格一直以来使用的武器都是锥子,并不会随身携带枪支,布鲁斯曾经以为是他枪法太差,毕竟谁都不能要求在精神病院长大的家伙受过射击练习。现在看来席格的枪法很准,子弹精确地击穿了大血管。
从主卧室到客厅,有一道很明显的拖拽痕迹,像是湿拖把在地板拖过,旁边还有些细小的血痕,很明显,他们都没有立刻死去,而是在被拖拽的过程中,一路流血挣扎,直至被丢进卫生间。布鲁斯看见卫生间的后窗下方有个血手印,受害者曾经尝试够到这扇窗户,也许是想打开玻璃窗逃走,又或者向邻居呼救。
“一场糟糕的凶杀。”布鲁斯抱着双臂,把眼前的情况以最简洁的语言介绍了一遍,最后如此评价道。
“能找到尸体吗”
“很难,血迹在卫生间就断掉了,也许他用特殊手段把尸体运出去销毁。”布鲁斯摸了摸下巴,席格手里有黑灯戒指,无法以正常人的能力去推测,理论上来说,只要他愿意,他能把任何东西打包扔到外太空,警察总不能去火星上找尸体。
提姆点了点头,没有戳破布鲁斯的的自欺欺人,以世界上最伟大的侦探的推理能力,他一定早就掌握了完整证据,还想找尸体不是因为证据链,基本上是出于私人情绪。倒不是不想承认席格是杀人犯,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