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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章(3/4)
是适合夏天穿的和服,所以我还是先活到夏天吧。

    苟杞喝空了矿泉水瓶时内心是极度想要解脱的,但当元榛在刺骨寒风中把她抄在怀里时,当她辗转朦胧间感觉到有人用温水在给自己擦拭脸和脖颈时,她觉得也可以“先活到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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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过了元旦就得进组,且一去就是五个月,元榛便安排苟杞也直接住在自己的房子里“也”的意思是,陈霖目前也住在这里,便于照顾元榛他给她安排的卧室带着个半弧形小露台,跟他卧室的露台一上一下错落着,彼此能看得到。照胡不语的话说,便于眉来眼去。元榛不知道“眉来眼去”梗,他只是偶尔在露台上翻阅剧本琢磨角色之余留意到苟杞从未推开落地窗出来透气。

    苟杞以前在一个私厨餐厅做事,根据元榛打听出来的信息,她的厨艺相当不错。但住在一起的这几天,她跟他们一起吃外卖,从未有自己动手的意思。倒不是说元榛他们点的外卖简陋。当然不简陋,一顿百是常有的事儿。但骑手交给物业,物业再开着车给送上来,这样一顿折腾总归不如现做出来的好。元榛有一回故意没点外卖,让陈霖去煮了粥,结果粥都煮出焦糊味儿了,苟杞也仍面不改色吃下去了。

    一个私厨如果对入口的东西都没有要求了,这种情况就确实非常棘手了。

    同住的第四天下午,黄雨时来了。她跟苟杞打了个招呼,扔给她一个超大尺寸的皮粉色行李箱,说是胡不语给她准备的,然后跟元榛去了起居室。

    苟杞以为是个空箱,结果随手一拎竟没能拎起来,她将之推到自己的卧室,放倒打开一看,里面林林总总各种物什塞得满满的。有冬春两个季节的衣服和鞋子,有全套护肤品和化妆品、有刚上市的新款水果手机、有米色棉花娃娃等等。

    最上头有个便签纸,用蝇头小字写着“苟杞,我是按照我自己的箱子原样给你收拾了一份。如果你还需要什么,给我打电话”。落款是带着简笔笑脸的“胡不语”,再往下一行有个小括号,括着胡不语的手机号码。

    苟杞抱着膝盖蹲在地上,眼睛一眨也不眨地望着眼前摊开的箱子。她以前也曾带着行李箱出过门,啊,应该说是搬过家。但她自己整理的行李箱打开就是一团乱麻,数据线勾缠着塑料袋系了个死疙瘩、唯一的一双高跟鞋不知被什么东西压出个再也弹不回去的小坑、半箱衣服给没用完的洗发水染上浓浓的香精味儿总之,不体面极了。

    苟杞伸手拾起憨态可掬的棉花娃娃,不做声蹂丨躏了一会儿,然后有些拘谨地轻轻贴向自己的脸。一线天光自未关紧的窗帘缝隙里挤了进来,静悄悄落在她的长睫毛上。但那暖融融的温度仍是惊扰了她。片刻,她将娃娃放回原位,合上行李箱,再起身“刷”地压紧了窗帘。

    起居室里,黄雨时聊完正事儿,跟元榛聊起楼上那位。

    黄雨时不管是作为元榛的经纪人或是作为朝歌管理层的二把手,当然更愿意直截了当给苟杞一笔钱了结这个事的,就像苟杞自己说的那样,元榛不是个闲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但作为元榛的小姨,她由衷感谢她救了自己的大外甥,所以她接受并支持元榛把她放在身边拉她一把的做法。

    “也太不爱说话了,上一个我见过像她这么不爱说话的是昆琦。”黄雨时露出无奈的表情。

    元榛不同意黄雨时的比喻昆琦是个聋哑人。但他原则上同意黄雨时的结论。苟杞确实很不爱说话,当然,她并非一句不说,当你的问题直向她而去时,她会用简短的句子回复你,但没有情绪没有活泛气儿,当然更不用奢望你来我往的交流。到现在为止,他印象里她唯一带着情绪说的话,就是那句“她看起来是不是很像打地鼠游戏里的地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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