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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说客(2/4)
  此人坐在一张虎皮上面,盘着腿。

    头上戴着鲜卑帽崔季舒未遇害,家池莲茎化为人面,着鲜卑帽,戴的就是这种帽子。

    此帽亦称乌桓帽,木头制成,类似茶碗形状,朱染之部分类似后世满清官员头上戴的那种碗状帽。

    这种帽子很好地遮住了鲜卑人髡发的头皮,帽子下方只垂下了几条发辫,看起来像绳索一样,故有时候他们被蔑称为“索头”、“索虏”。

    段疾陆眷身上穿着毛衣,乃赭色、左衽。

    鲜卑人是真的喜欢戴红色帽子,穿红色衣服。

    他手中拿着割肉刀,切下一块血肉模糊的鹿肉后,挑在刀尖,问道“不吃点么”

    其他人顿时用不怀好意的目光看向他。

    尤其是坐在靠外侧的段文鸯,虎背熊腰,敞着毛衣,胸口黑毛像钢针一样。

    他笑吟吟地看着枣嵩,往嘴里塞了一块生鹿肉,咯吱咯吱嚼了起来。

    行军打仗,军粮不继之时,腥气冲天的生马肝、生马血甚至生人肉都吃过,生鹿肉又算得了什么有时候甚至人肉都没得吃,随身携带一根人兽骨头,实在饿急了弄点水熬汤,囫囵吞下去。

    不把自己变成野兽,哪来的战斗力

    匈奴人就是太文明了,所以打不过他们,晋人则比匈奴人还要文明。

    枣嵩径直走到案前,取下刀尖上的鹿肉,塞进嘴里,嚼吃了下去,笑道“辽西公所赐,果然美味。”

    段疾陆眷呵呵笑了起来。

    枣嵩也笑了起来。

    所有人都笑了起来,只不过有些人笑着笑着变成了冷笑。

    “枣台产,听闻你杀了王韶”段疾陆眷放下割肉刀,擦了擦手,问道。

    “妇翁死后,家妻心神恍惚,一病不起,暴卒于家中。”枣嵩面无表情地说道“世事无常,谁又说得清呢譬如在座诸君,此刻尚能围坐吃肉,却不知旬日之后,还能见得几人”

    此言一出,众皆色变。

    段疾陆眷面色如常,只问道“台产,你以前在王彭祖手下尽瞎混了。怎么,现在觉得邵勋是英主,要好生做事了”

    “陈公乃天下英豪,宽厚仁德、机敏睿智,又有勇烈破阵之风,教我心折,故愿为其奔走。”枣嵩说道。

    “勇武或许是有的,宽仁却未必。”段疾陆眷说道“长安之役,杀我五千骁锐,此宽仁耶我父郁郁而终,与此事脱不开干系。”

    “陈年旧事罢了,提它作甚。”枣嵩冷笑一声,不屑道“若让慕容廆杀过来,死的人又何止五千怕是五万都不止。”

    提到慕容氏,帐内气氛一下子沉闷了下来。

    他们与慕容氏之间的战争非常频繁,次数都数不清了,但却胜少负多。

    慕容鲜卑以轻骑游射,重骑冲锋,具装甲骑一锤定音,凶悍绝伦。正面硬碰硬,没有花巧对冲,真的打不过

    而且,慕容鲜卑还有大量步卒,这又是段部鲜卑缺乏的。

    偏偏慕容氏对段部要赶尽杀绝,这就更让人心生畏惧了。

    “陈公就打得过慕容鲜卑”段末波在一旁嗤笑道“章武之战,义从军不过如此。我令人前后交手数次,只有那些操西凉话的兵有几分门道,比较硬,其他都不行。”

    义从军中战斗力最强的确实是当初从凉州招募而来的骑兵,其他的要么是河南豪族私兵,要么是杂胡骑兵,装备好,但人员杂乱,战斗力确实很一般,

    而且这几年扩编严重,从千人变成三千,又变回两千,然后增长到五千,再缩编为三千,突然又扩充到七千,大部分人入伍时间不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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