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15岁时,养育她的流浪汉去世,她没有钱埋葬他,只能一边靠着慈善机构的免费食物过活,一边把自己捯饬得像个成年人去找工作。
她那时想,只要钱凑够了,她就会把养父的尸体从医院太平间的冰柜里挪到曼哈顿最北端的墓园。*
墓园位于哈德逊河沿岸,风光正好,他一定会喜欢。
可常年在街边染上的不懂曲直、粗鲁、被欺负就打回去的习性,进了被称为普通人的世界里,这些都行不通了。
养父从没有告诉她,原来大部分女性活得压抑又绝望,她们习惯了生活中稀疏平常的骚扰和歧视,甚至都不会觉得那是骚扰歧视。
定点的生活和挣不到钱的工作日复一日令她厌烦,直到某一天晚上她在酒吧认识了一个染着灰色头发的男人。
那是一个异常俊美的男人,他耐心倾听了她工作一天的苦闷,问她想不想来点能放松身心的活动。
她同意了,那年她刚成年,跟着男人进了赌场。
她永远忘不了第一次进入赌场的场景,烟雾缭绕的人群和牌桌,烟酒混杂的味道,光怪陆离与白日的稀疏平常形成鲜明对比,齐齐涌来,她几乎立刻缴械投降。
我究竟是为了什么要按部就班遵纪守法像个普通人一样活着呢
我原本就是被人从普通人的世界里丢弃的啊。
我是弃婴。
一开始,她赢了好几把,赌博赢钱的滋味太美妙了,牌桌上的钱流进口袋,她笑得只看得见浅黄的牙齿。
小心捻起钞票,她放在鼻下闻了闻,在不同人手中流转过也仍旧散发着独特清香的纸张,令她醉生梦死。
然而好景不长,她开始在不同的赌场欠钱,欠了好几家赌场的债,以至于到了被人拿刀追着跑的地步,也是那时候她发现了自己的与众不同她能控制别人的思想。
当催债人举刀就要砍下时,她发动能力,让他们自相残杀,她轻易接受了普通人接受不了的鲜血和尸体。
渐渐的,她还会引他们上钩,等他们来了,她就坐在中间,翘腿勾唇,再哼着小调,看刀光剑影、血腥四溅。
这是天赋,也是她高人一等的底气。
那时她以为自己是变种人,还给自己取了一个好听的代号,叫梦魇。
她非常喜欢掌控的感觉,她会给所有人编织一场醒不来的噩梦。
他们的灵魂在肉体里悲鸣,任他大喊大叫,他们的身体都是属于她的。
只可惜她在发现自己拥有超能力的第一件事就是杀了那个引她入赌场的俊美男人,她不该杀他,这么美的皮囊死了多可惜啊。
白日的工作她早就辞了,她也被挂上了赌场的黑名单,不过这不要紧,她随便控制了一个富豪,大摇大摆住进了他的家里。
她靠着富豪的钱整日花天酒地,终于有一天她遇见了一个跟她同为变种人的男人。
男人的能力是身体能开出玫瑰花。一个很无用,只能讨女人欢心的能力。
可她就吃这一套。
他伸出手,手心里开出了一朵玫瑰花,他会随身携带一把剪刀,将玫瑰花从身体上剪下来,他额头冒汗,剪掉玫瑰如同剪掉血肉。
他将他的血肉交付给了她。
她的喉咙动了动,身体涌上一股暖流。
她有点喜欢他了。
玫瑰花是重要的一环,可她喜欢他不止玫瑰花。
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