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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嘿,兄弟你”正想说些什么的时候,那人的模样终于破开了雨幕呈现在了他的眼前是阿卡斯大教堂那个被欺辱的大少爷。

    对方一头微卷的发被淋湿,可怜地贴在苍白的肌肤上,雨水顺着发丝不停地往下滴,导致整张脸都是湿漉漉的,一双烟灰色的眼睛藏在杂乱的发丝后面。里头有什么情绪,一点也看不清。

    后来奚玉汝总是会在想,黎丰确实有一张很好看的脸,放在任何人身上都会狼狈的场景,但在他的身上就会有种别样的美感。

    而且单看那张脸,加之他微曲而又蓬松的头发,就总会给人一种不染尘埃、人畜无害的感觉。可惜拥有这张脸的是名为黎丰的灵魂,所以变得冷漠、锋利、傲慢。

    当然,后者是他人对黎奉的评价,奚玉汝本身并不会像别人那样觉得,漂亮的事物比较难搞,这是很正常的规律法则。

    总之,有一种神奇的魔力,在看到对方那张脸的瞬间,奚玉汝本就不算太多的愤怒也不见了,他和第一次见面时那样茫然无措,甚至失去了原则。

    “我比较推荐在淋浴的时候感受下雨的氛围。”摔倒的人开始劝告导致他摔倒的罪魁祸首,“因为在贫民区的街道淋雨,你只能闻到下水道的臭味。”

    黎奉还是没有开口,于是奚玉汝就自然而然地觉得是对方不想理会他,毕竟上一次见面时,他的手上拿着欺辱对方的aha给的伞,算得上是有前科的人。

    但将人丢在这里置之不理,对于他而言也有些困难,正当他还在为下一把打算苦恼的时候,原本稳稳站着的黎奉晃了一下。

    而后,他还没来得及有什么反应,对方就忽然直直地往前倒。没想太多,他眼疾手快地将人扶住抱进了怀里,却在看清对方的背后时瞳孔一震。

    衣服成了破布条,背部交错着各种各样的伤痕,流出的血水染红了衣服,伤口却因为长时间的雨水冲刷而肿胀泛白,里头掺和着一些被雨水带下的脏污。

    大概过了几秒钟,他才迟迟地感受到怀中的人温度不对劲,太烫了。

    浑身是伤、还在发烧,如果不是因为知道对方的身份,他都要怀疑是不是也是从红灯区会所出逃的少爷,因为知道他的脾气,于是眼巴巴地找他来救命来了。

    他无奈地叹了口气。

    按照常理来说,奚玉汝应该将人送到救援中心去,即使贫民区的医疗救治跟笑话差不多、即使乱收费乱开药的现象层出不穷,但也好过任由对方继续在这里s苦情剧男主。

    但奚玉汝没有选择这么做。

    他像是捡走了阿卡斯大教堂的那盆香雪兰一样,将这个富人区的少爷捡回了家。

    奚玉汝10岁开始做帮工赚钱,刚开始能做的少,年纪有所上涨后终于解锁了更多的工作,其中大部分是有一定危险的,所以奚玉汝家中常备着药箱。在处理伤口上,他自己也算得上经验颇丰。

    将人带回家的第一件事情,是烧热水。

    烧水的小电器便宜、功率大、效率高,人们一般将此称之为热得快,即使科技发展如今天,这样的小玩意儿也还是没淘汰,毕竟一个热得快比一台电热水器便宜得多。

    年末的时候奚玉汝总结居家好物,一定会将其排在榜首。

    被迫与他坦诚相见时,奚玉汝才对黎奉的身型有了基本概念高且精壮。用班上女生的话来说,是个合格的双开门。

    黎奉身上的肌肉线条流畅且好看,不过胸肌没有他练得好,这点奚玉汝还算得意。若要再说些不同,那便是苍白,与奚玉汝自己一身麦色的肌肤相比,对方白的简直像从来没晒过太阳。

    不过富人区的少爷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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