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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二十二节 残殇之失(6)(1/2)
    邓士璋出生于江湖世家,从小熟读兵书、勤学武艺,希望有朝一日能报效朝廷,浴血疆场。

    成人之后,邓士璋进入了军营,本想一展鸿鹄之志,却不曾想,自己的顶头上司余忠志,乃是余靖大将军的远亲,虽然没有什么本事,但凭借着自己与余靖的关系,以及一张颠倒黑白的嘴,坐上了今天的位置,而且嫉贤妒能,是一个标准的卑鄙小人。

    由于邓士璋锋芒太露,不会拍马屁,因此被余忠志的心腹妒忌,遭到余忠志的打压,从士兵变成了伙夫,但邓士璋并没灰心,韬光养晦,蓄势待发,等待有朝一日,能如雄鹰一般,翱翔天际。

    想法总是最美的,过程永远是曲折的,结果还是不可能的,命运的轮盘,或许谁也没有办法改变,无论邓士璋怎么努力,却永远只是一个军营里的伙夫。

    直到有一天,余忠志指挥一场边境的战斗,想要包围敌人,而邓士璋发现敌军乃是诱敌之计,为了大局,为了阻止余忠志,邓士璋向余忠志进言,也因此顶撞了余忠志,这让余忠志彻底的暴怒。

    余忠志愤怒之下,以惑乱君心为由,要当场处死邓士璋。

    邓士璋气急,心中压抑许久的愤怒爆发,无奈之下,奋起反抗,将余忠志杀害,大摇大摆离开了。

    在余忠志心腹的颠倒黑白之下,邓士璋背上了通敌叛国的罪名,全族遭到屠杀,就连邓士璋也成为了通缉犯,邓士璋心中对朝廷心灰意冷,一怒之下,回到军营之中,将余忠志的心腹全部杀掉,从此流亡天涯。

    天上之上虽然是江湖势力,但实则由皇家调动,天神倒也闲得慌,而邓士璋之事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所以天神假意替皇帝卖命,派人诛杀邓士璋。

    被冠上了通敌叛国罪名的邓士璋,成了过街老鼠,在加上天上之上的追杀,可以说是九死一生,世界虽大却无容身之处。

    落雪得知了邓家冤案,在邓士璋生死之间,找到了邓士璋,并且偷天换日,救下了邓士璋,从此之后邓士璋从世间消失,活着的只是雪奴。

    馨儿与雪奴,都是落雪最信任倚重之人,如今馨儿重伤还未恢复,雪奴知道落雪想要帮助沐凌天,所以暂时守在落雪身旁,代替馨儿。

    雪奴虽然奉落雪的命令退下,但却只是守在落雪的不远处保护落雪,随时听候落雪的命令,听到打斗声的雪奴,一探究竟,发现了孙坚和荀藿的踪迹,趁着孙坚和荀藿准备发射第四只毒箭时,化作一道黑影冲了上去。

    荀藿刚刚扣下扳机,随即感觉到身旁的动静,侧头一看,雪奴横扫而来。

    孙坚见状,袖口中拔出一把尺长的短剑,凝聚十成内力,上挑一剑,与雪奴的锋芒相接。

    “叮”

    雪奴的锋芒,将孙坚的锋芒击破,手中长剑继续向着孙坚杀去。

    荀藿已经稳住了身形,收起千机,拔出短剑,向着雪奴杀来,替孙坚挡下了雪奴的这一击。

    雪奴的偷袭,已经被孙坚挡去了一半的力量,在与荀藿对招,明显力道不足,力量的撞击之后,雪奴与荀藿同时后仰,各自后退一步。

    荀藿知道雪奴是落雪的人,而且刚刚也见到过雪奴出招,绝非一般高手,微微皱眉,冲着身旁的孙坚说道“小孙子,快走”

    雪奴见孙坚和荀藿想要逃走,随即向着荀藿使出一招朝觉暮醒。

    此招乃是雪奴结合自己家族的枪法,所创造出来的剑法,讲究剑气合一,对内力和招式都有极高的要求,速度非常快,是以内力挥出枪法的横扫千军之势,用速度补足间隙之间的招式,大起大落,大开大合。

    只见雪奴横扫一剑,丈长的青色剑气,随剑奔涌,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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