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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7章(2/4)
    而金阿生在义军中有一个邻居好友,一个姓郑的屠户。

    郑屠有一身不错的武艺,世代以宰杀牛羊豕卖肉为生,但到了郑屠年轻时,他却从军做了个兵头,在战场上立了些小功劳。

    金阿生前番被渭州统制征召,就是好友郑屠从中撺掇的。

    很不幸的是,郑屠并不知道金阿生这批被征召的民夫,注定是要被卖掉换金子的。待他知晓了真相,却也自带着手下一都渭州兵给义军送了人头。

    当然对外的说法却是光荣战死,只苦了郑屠留在渭州的妻子和十来岁的半大小子。

    郑屠借着出色的屠宰手艺,却也勉强加入了狩猎队。

    之所以这么说,乃是郑屠用一己之力拉低了骑将们的武力下限,他的武力在所有的骑将当中绝对算得上垫底的存在。

    但是挡不住郑屠操刀剥皮剔肉的手艺真的很好。

    说起郑屠加入狩猎队,却是一个颇有趣的小故事。

    野兽人皮糙肉厚,浑身恶臭,其血肉更带有一定的腐蚀性。

    这些怪物的尸体搁在荒野之中,即便是最饥饿的豺狗都不吃,蚊蝇亦不近。

    从生物学的角度上来说,野兽人的尸体天然自带杀菌效果,在自然界中的降解速度非常缓慢,,即便保持水分充足湿润指不会变成干尸的情况下,却也需要数年的时间,才会开始腐烂。

    当然,来自大宋地界的人们对尸体的处理早有成例。

    正常情况下,战场上遗留下来的尸体,人们都是先寻个较为远离水脉的地方挖坑,这样可以保证未来尸体腐烂的时候,不会形成“尸毒”污染地下水脉。

    然后铺撒生石灰,掩埋尸体,填完坑再撒一回生石灰。

    不过当人们发现了野兽人的尸体特性之后,却也只能先焚烧再掩埋。

    但不管怎么说,野兽人的尸体处置都是一项很麻烦的事情。

    偏偏野兽人大都都是身高两米半左右,且体型肥大的怪异生物,它们的体重甚至能达到七八百斤甚至千斤以上。

    这么一大坨肉就这么白白被焚烧成灰烬,然后一埋了事,却是让尚未解决吃肉自由的大宋人心疼到肝儿疼。

    大宋民间对吃肉的执念已经到了甚么地步

    想想那些野店里售卖的黄牛肉、水牛肉,难道那些吃饭的江湖汉不知道那是左道妖人用造畜之法弄出来的人肉吗

    他们当然知道。

    但是对肉食的贪欲早已盖住了人伦,尤其是他们还有一根心理方面的稻草作掩耳盗铃式的遮掩。

    既然人已经被变成了牲畜,那他们就已经不算是人了,吃了又何妨。

    当然,真要是吃多了这种造畜之肉,人肯定会变得很不正常。

    如梁山好汉多将对手剜心剖腹,取敌人心肝下酒,其实就是人肉吃多了,而失去了人性的结果。

    对人肉尚且如此,更何况这些怪物一般的野兽人,吃它们对宋人来说可真的是一点心理负担也没有。

    只是吧,野兽人的肉质之差劲,确实让人连一点下口的余地都没留。

    曾有人试过吃野兽人的肉,那种滋味,就好似半腐烂的死老鼠又经过发酵蒸熟后的味道,绝对比后世的什么鲱鱼罐头更令人上头十倍。

    哪怕是恶疯了的人,却也对野兽人的肉毫无办法。

    但是却还是有人不曾放弃对野兽人的尸体的琢磨。

    这些来自大宋地界,且善于勤俭持家的人们认为,就算野兽人再怎么烂,它们的尸体亦不可能真的一无是处,肯定是俺们不曾发现它们的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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