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得到了一个新的身份,新的名字,从此以后他不再是胡家的胡迈,而是陈家村土地庙的来福。
来福是一个人,同样也可算是一条狗,当然这完全取决于来福对自己的定位和认知。
来福无比确信他是一個人。
因他生而为人,母濡三年,父教六载,及入学,从先生习圣人之言,知礼仪荣辱,晓世事黑白,此可谓人之成也。
只是当夜幕降临之时,来福却被那幻境中的磨难所困扰,灵魂中的梦魇时时冒出来折磨于他,让他彻夜难以安眠,只能在恐惧之中痛苦的徘徊。
直到来福在狂躁中变成猎犬的形态,那些折磨和痛苦依旧袭来,只不过于它而言却如隔着一层厚厚的帷幕,似清风扰耳,絮雨湿面,竟不能乱它心智分毫。
如此来福终于少有的睡了一场酣甜的安稳觉。
待到二狗喊这厮吃早饭的时候,却发现一条大黑狗趴在床上,倒是把他给吓了一跳。
尔后二狗方才反应过来,这畜生正是来福。
对来福来说,新的一天是清新饱满的一天,天是那么的蓝,云是那么的白,草是是那么的绿,花儿是那么的艳,人是那么的精神,村里陈老幺家跑来土地庙巡视地盘儿的小花狗儿是那么的眉清目秀
欸好像有什么地方不太对劲,不过管它呢,变成狗的感觉真好。
来福发现以猎狗的形态行走真的很方便,它再也不用担心那些他看不见的阴影里是否藏着某些可怕的东西。
那散布于空气中的丝丝气息,仿若精巧的水墨一般,将整个世界绘制成一副独属于气味儿的画卷。
而它灵敏的鼻子如同最锐利的鹰眼一样,可以将整个画卷中的一切隐藏之迹都能毫发无遗的寻究出来。
更厉害的地方在于,纵然处于酣睡之中,来福仍然可以对周围的环境了若指掌,任何不速之客胆敢靠近它的监控范围,总难逃狗子那明察秋毫的“法眼”。
因此哪怕二狗三番五次的告诫来福,要少用猎狗形态,更不能真的像一条狗那样睡觉。但是,那猎狗形态实在是太香了,来福总是忍不住诱惑。
前面二狗刚刚说过他,后脚只要二狗离了眼前,它立马顾自变身做耍,只把二狗的话当作放屁。
由此也造成了一个比较那啥的问题,来福越来越觉得陈老幺家的那条小花狗儿妖娆迷狗。
这天清晨,来福从自己的床铺上跳下来,张牙舞爪的伸了个长长的懒腰,惬意的发出呜呜的低吟。
然后它扒开偏房的房门,惦着脚尖跳了出去,围着土地庙的围墙转了一圈,巡查着那些入侵者的踪迹,黄鼠狼、老鼠、蛇、蛤蟆这些总是喜欢上门打秋风的王八蛋但有敢滞留在庙中不走的,来福都会狠狠的揍飞它们
转了一圈之后,它才来到一颗大榆树底下,翘起一条后腿对着树根撒了一泡热气腾腾的晨尿。
忽而侧房的门开了,但见一个穿着秀气的妇人鬼鬼祟祟的钻出来,她四下里扫了一圈,并没有注意到躲在大榆树底下的来福,然后顾自整理了一下有些零散的发髻,于井边洗漱了一下,便自梁前挂着的成排风干鸡中摘了三只。
这妇人的手脚极是勤快,拿两只风干鸡剁了后,焖在锅里炖煮,又馏了炊饼在上面,然后便提着最后一只风干鸡出了土地庙走了。
来福可以清楚的嗅到那妇人身上浓郁之极的属于二狗的气味儿,唉又是一夜的妖精打架,看这妇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