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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文抄必备名场面——当场写歌(1/3)
    沙

    沙

    沙

    陆远拿起一旁的铅笔,唰唰唰地直接在酒店留言簿上写出了歌词。

    只见他运笔如飞,行云流水般地一气呵成,期间几乎没有什么停顿。

    写好词,陆远又在字与字的间隙填曲。

    这一回,速度倒是慢了下来。

    一旁,袁韬彻底化身黑人问号脸。

    写歌是这么写的吗

    写歌和写诗的其实是差不多,可以分为苦吟派和天成派。

    袁韬在大多数时候都是苦吟派,先写初版,然后慢慢改,直到满意为止,一首歌写几年,也不是不可能。

    这也是绝大多数创作人的常态。

    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天成派是所有创作人追求的最高境界,就像是棋魂漫画里,棋手们追逐的神之一手。

    “戏一折,水袖起落,

    唱悲欢唱离合,无关我,

    扇开合,锣鼓响又默

    台下人走过,不见旧颜色,

    台上人唱着,心碎离别歌,

    情字难落墨,她唱须以血来和,

    戏幕起,戏幕落,终是客”

    嫉妒使人面目全非

    袁韬酸了,他也是创作人呐,陆远当场写歌给他带来的冲击力,丝毫不下于小撒听到那句我从来没有碰过钱,我对钱没有兴趣。

    不对

    陆远是他们华艺音乐的音乐人啊

    我还酸什么

    队友越强,我越强

    我躺好了,您随意

    不过,即使能原地起飞,袁韬也避免不了恰柠檬,你说你当场写歌,就写歌吧。

    关键是随便写写就是一首质量很高的歌。

    起码,这个词写得就不错,比他苦吟一两个月写得还要好。

    td,天才真是不讲道理

    后槽牙都快咬碎了

    “呼”

    “搞定”

    不一会儿,陆远脸不红心不跳地放下了铅笔。

    抄歌这种事,就像底线一样,被突破的次数只有零次和无数次的区别。

    抄啊抄啊,就抄习惯了。

    现在的他,完全免疫了抄歌的羞耻感。

    袁韬觉得嗓子有点发干,轻轻地抿了一口香槟之后,这才发问。

    “小远,你平时写歌都是这么写的吗”

    “怎么可能”

    陆远摊了摊手“也就偶尔这样吧,十回能碰到個两三回”

    袁韬目光幽怨的盯着陆远,一如小撒看着马芸,半晌,他缓缓抬起手来,竖起大拇指。

    “牛逼”

    “哈哈。”

    陆远终究还是有那么一点点羞耻心的,打了个哈哈,然后将留言簿推到了袁韬面前。

    “袁总,您给看看,这首歌放在彩铃端,可以吗”

    其实,彩铃和后世的斗音神曲有一些相似的地方。

    彩铃突出的就是一个抓耳。

    一般而言,彩铃的时长是在3060秒之间,而且随时都会被接听,一首彩铃想要出彩,必须在极短地时间内突出重点。

    15秒,足以判处一首彩铃的死刑

    彩铃端歌曲和唱片端歌曲,创作理念完全不同,一首歌,只要高潮部分足够出彩,剩下的片段,哪怕只是简单的重复堆砌,也不影响彩铃的热卖。

    同理,斗音的背景音乐也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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