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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9章 第二嫌疑人(1/2)
    陆川入警时间虽然不长,但是这么多年来在他手里面破过的案子可以说不计其数,但是至今没有一起积案产生。

    陈卫国现在就想着陆川多在高新区分局这边待两年,这样的话高新区分局可以每年绩效排名在局里都是第一。

    更别说陆川在省厅那边的关系,他即便在省厅重案组里边也是仅次于李东林的重要骨干。

    要不是陆川不想离开海州市省厅那边,早就把他调走了。

    最近高新区分局这边接到天州市公安局北方县分局一个协查函。

    陈卫国和那边北方县公安局的局长是老同学,当年他们是同一批进入警察队伍。

    拿到这个协查函之后,陈卫国直接交给了陆川。

    “这个案子是10年前的一个案子,当时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抓住了,但是在案发现场发现的指纹其中两位和犯罪嫌疑人的没有比对上,当时警方一直怀疑有第2个犯罪嫌疑人。”

    陈卫国那边介绍当时案子的情况,陆川这边也在看相关的卷宗。

    只不过随着协查函过来的卷宗并不全面,只是大概的案情介绍。

    10年前北方县公安局破获了一起抢劫杀人案。

    在案发现场,警方提取到了三枚指纹。

    但是因为在指纹库里边并没有目标人物的指纹,所以比对方面并没有成功。

    抓捕犯罪嫌疑人是警方根据被害人的人际关系,对方的电话通话记录和当时其他人的情况确定对方的。

    陈卫国对这个案子显然比陆川拿到的案情通报里的信息要多一些。

    “这个案子10年前的时候,北方县公安局那边就发过来检查通报,当时我那个同学还是那边的刑警大队的一个中队长。”

    陈卫国当年也在刑警上工作。

    “当时在现场发现的三枚指纹里面有一枚指纹和抓到的犯罪嫌疑人是相符合的,也就是说警方当时抓到的嫌疑人人确实就是凶手,但是只是其中之一。”

    陈卫国接着解释“但是现场发现的三枚指纹里面只有一枚和这个凶手比对成功了,而另外两枚指纹没有和这个凶手比得上。”

    “当时的现勘技术还没有像现在这么发达,现场的脚印都没有提取上。”

    “所有相关的证据里面就只有这三枚指纹。”

    陈卫国继续说道“当时这名犯罪嫌疑人被抓的时候就案子算是判了,只是对方始终不说,另外一个跟他一起作案的人到底是谁。”

    “后来案子宣判之后直接判了一个死刑,但是缓期两年执行。”

    缓期两年,那就是死不了。

    一般来说宣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只要在缓期两年范围时间内,对方不故意犯罪的话,那么在缓刑期两年结束之后自动转为无期徒刑。

    而执行死刑缓期两年的话,对方这个时候已经在监狱里了,想要顾及犯罪的可能性也并不大,所以一般情况下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都死不了。

    所谓的无期徒刑,如果在里面表现良好的话,最短可以25年就出来。

    而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死刑缓期两年,在缓期期间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的话,将可以在缓刑期满之后直接转为25年有期徒刑而不是无期徒刑。

    如果直接转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那么只要符合相应的减刑条件,也就是说在内部表现良好的话,最短20年就能出来。

    当然一般情况下很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并且能够转为25年有期徒刑的这种情况是极少的。

    大多数情况下死刑缓刑两年执行最短也是25年才能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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