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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济贫法与法律知识小课堂(1/3)
    今天的韦恩教授显然是怀揣着心事,否则刚才不会说出那样一番话,并让自己配合他。

    他隐约从这个行为猜到一些韦恩教授的想法。

    济贫院,名义上是收容救济穷人的慈善机构。

    在乔治三世济贫法推出后,各地才在神灵的注视下,建立起一座座济贫院。

    除了各个王国本身,七大正神教会各处教堂附近都会建立一座济贫院,用来接济穷人,同时宣扬神的仁爱。

    这個出发点当然是好的,是值得肯定的,可人心的贪婪,会让他们连济贫院这种慈善机构也想要染指。

    当慈善事业成为对准穷人的利器,那将是最大的讽刺。

    哈斯塔相信人的善良,也相信人的丑恶。

    以他目前所见,以及从韦恩教授的一些言语中,可以预感到这座济贫院绝对存在问题。

    韦恩教授执意要跟小孩子们在同一餐厅用餐,估计就是想要找出这座济贫院不对劲的地方。

    无论对方表面功夫做得怎么样,只要真有不对劲的地方,那么必然会留下痕迹。

    而小孩子往往是藏不住多少事情。

    很快,有一位管理员前来,说是一楼餐桌已经布置好,同时也到了孩子们吃午餐的时间。

    “我们这里比较简陋,一些食物没有那么精美,可能会不符合你们的胃口。”达恩院长的笑容中似乎蕴藏着深意。

    韦恩教授平静道“我也曾经是穷苦人家出身,每一份食物都值得尊重。”

    “我只是担心会招待不周。”

    达恩院长没有再说什么,领着哈斯塔三人就往楼下走去。

    路上,哈斯塔认真观察周围,现在已经是正午时分,从附近房子里走出来,前来这吃饭的人不少,大多数孩子的年龄在八岁到十二岁这个区间,十五六岁的孩子很少。

    按照乔治三世时代颁布的济贫法规定,凡是四肢健全,能在外面自食其力的人,就不能一直占据济贫院的资源,晚上不允许再留在济贫院过夜。

    为了体现仁慈与照顾不同人群,成年后的人,每天可以来济贫院领一次食物,未居住在济贫院内的小孩,一天可以来领两次食物。

    所谓的济贫食物,则根据当地济贫院的经济条件,自由调节安排。

    大部分的济贫院,可以分到奶制品与面包,条件好一点的济贫院有时能吃到肉,十分优渥的济贫院,甚至可以敞开吃肉,偶尔还有啤酒可以。

    这样的生活条件,比一些工人家庭过得还要好。

    当然,条件那么优渥的济贫院终归是少数。

    大多数济贫院只能让人勉强维持一个饱腹状态,一些条件差的济贫院,只有汤水之类的食物,根本吃不饱,而且一天可能就那么一顿,其他时间只能饿着。

    那里的小孩吃饭后都不用洗碗,因为他们的碗已经舔的无比干净。

    等餐厅每一张桌子都挤满人,上面摆满食物后,一位管理员摇动手中的铃铛,同时喊道“吃饭时禁止交谈,禁止嬉闹,禁止一切影响他人用餐的行为”

    当宣读完一遍吃饭守则后,孩子们才开始安静进食。

    今天中午的主要食物是分量足够的白面包与一杯牛奶,另外还有一大碗慢慢熬煮出来的甜汤。

    虽然没有肉可以吃,但相比于黑面包,有白面包当主食就已经很不错了,而且还供应有牛奶,已经能满足孩子们的营养需求。

    从表面,至少从中午这顿饭里面,是挑不出多少毛病。

    “真是让人感动的一幕。”

    佛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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