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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来者不善(2/3)
乐意让两位友善的外乡人知道自己在镇里的地位和人脉,这甚至引发了一次攀比行动,人们争先恐后地告诉他们自己知道的事情,生怕自己落后,显得不如其他人消息灵通。

    热沃只是个小镇,如果一个人在这里生活超过三十年,便至少能认识镇上超过五分之一的人。因此当克雷顿提到自己在河边捡到一些东西时,只是稍作描述,甚至还没有把它们拿出来,就立刻就有人报出其主人的名字。

    只有钓竿除外,在热沃有不少人喜欢钓鱼,而鱼竿这东西则少有特征。

    很遗憾对于克雷顿来说很遗憾的是大部分物品的主人在丢失掉它们之后都有回家,没有从此失踪的人。

    而刨除了这些可能性后,他们又提到了被教会带走的那些“病人”。

    “病人”的数量出奇的少,只有四个,并且早在城里的圣职到来之前,他们的病情就已在镇上广为流传了,但仅是一些身体上的变化,并没有恶性袭击事件出现。

    而在之后,人们就像今天这样围在路边目送他们被圣职和军人们带走。

    于是朱利尔斯提出的失控可能性也被排除了。

    至于枪支,这和克雷顿原本的理解就没有出入。

    乡下地区的枪支来源非常广泛,城市人或许会相信某位知名枪匠,或者从知名的枪械公司进行持枪的申报和购买,但乡下人全然不管这些。只要在三十码内能准确控制子弹的落点,那么这把枪对于他们来说就是合格的。

    6个先令就能换一把燧发手枪,而单身的小伙子一两个月就能凑到这么多钱,因此枪支在热沃屡见不鲜,是最不容易识别主人的事物之一。

    克雷顿倒想给酒客们看看自己捡到的那把坏枪,但他发现自己把它忘在尹恩拉撒路哪儿了,在广场时没有讨要回来,这则失误让他很是懊悔。

    这些话题在酒客中倒是渐渐引起了一阵风暴。

    “要是那个狼人也会开枪,那我们该怎么对付它”一个青年突发奇想。

    旁边的酒客纷纷笑起来,其中一位抬了抬酒杯“狼人可不会开枪,它们的脑袋里只想着吃肉喝血,哪里能操作这么精细的玩意儿,您说是吧,贝略先生”他朝着外乡人征询意见。

    克雷顿贝略僵硬地笑了笑。

    他看到朱利尔斯藏在人群中笑得很大声。

    另一名酒客反驳了回去“怎么就不行了,要我说,这个狼人这么狡猾,未必就不会用枪,指不定它骑马的技术也比你强。”

    他前半句时还很严肃,说到后面却掩饰不住笑意,自己先哈哈大笑起来,周围人也立刻因为这个成功的调侃鼓掌庆祝。

    与之相对应的,克雷顿更尴尬了。

    他衷心希望这些陌生朋友不要再开这种狼人玩笑了,但事与愿违。

    又一个离奇的问题被提了出来。

    “可是狼人没法在白天变身,难道它要在夜间骑着马儿,背着猎枪在小路上来去吗”

    “这听起来像个治安官。”隔壁桌有人这么评论。

    知道在座的狼人底细的朱利尔斯已经趴在了桌上,肩膀耸动个没完。

    克雷顿的脸色则漆黑得无以复加。

    这一桌最老的绅士缓缓开口“没错,它就是会在这样的夜晚骑着马来到我们的镇子”他眼睛瞪得像铜铃,嗓音低沉富有磁性,看起来就是特别擅长讲故事的那一类人,只是一开口,就将狼人以外的人注意力都吸引过去。

    “它会拿着提灯,在兽棚里挑选自己看上的肥美羊羔,甚至奴役我们忠实的看门犬为它放风但在今夜,有一种比羊羔更肥美、还经过盐与酒腌制的生物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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