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着秋日斜下的夕阳最后撒下的一丝余晖,菲利克斯察觉到奥多脸上浮现出的一丝不安。
于是上前一步,对奥多宽慰道:“你跟了我姐夫这么久,可以说是最懂他的人之一。难道你觉得他会让伦巴第公爵那个老家伙占到半点儿便宜”
作为亚特的老部下,奥多随自家大人经历了大小战阵数十次。即便是在己方力量不敌对手的情况下,亚特也未曾盲目决断,不自量力地和对手硬碰硬,而是阴谋阳谋轮番上阵,以最小的代价获取最大的战果。正是因为自家大人对下属的生命极其看重,有功必赏,有错必罚,让这些底层出身的家伙感恩戴德,觉得自己的人格和尊严受到了尊重。
“哈哈哈哈,菲尼克斯兄弟,这话你说得倒一点儿没错。要说这世上谁最擅长攻城略地,我不知道。但要论这阴谋诡计,除了我们家伯爵大人,我还真想不出第二个人来”
“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
奥多与菲尼克斯两人仰天大笑,片刻前的阴霾也一扫而空。
“再说了,我们现在手握大杀器,决计是那群杂种从未见过的东西。”菲利克斯贴近奥多,在他耳边低声说道,生怕别人偷听了去。同时撇了一眼城外半英里处的敌军营寨,脸上浮起一丝阴笑。
作为威尔斯军团的高阶军官,奥多与菲利克斯自然熟知威尔斯军团的大杀器。通过前几次的作战效果来看,凡是使用上“炸弹”,要么打破战斗双方形成的僵局,反败为胜,要么加速战役的进程,尽快结束战斗。在两人看来,这东西使起来可是相当顺手。要不是制作成本高昂,产量不足,恐怕早就结束了与伦巴第人的战争。
亚特之所以敢直面南陆军事能力最强的伦巴第公国,所倚仗的正是手中的利器。所谓炸弹一响,可抵十万雄兵
奥多听罢略一点头,以示赞同。但看着城下歪七倒八的尸体,顿时心中又颇多感触。虽然倒在威尔斯军团士兵剑下的尸体远多余己方,但此战己方战死四十一人。其中重甲步兵十人,精锐战兵二十三人,以及弓弩队的八个伙计,他们多半是在抵挡已经站在强垛上的伦巴第雇佣兵时殒命的。
昨日,伦巴第雇佣兵四下攻城,以此扰乱桑蒂亚城守军部署。看似这群为金钱卖命的家伙有些盲目,漫无目的,实则早已安排了一支由两百人组成的精锐佣兵精锐敢死队,战力剽悍,要钱不要命的家伙。一旦发现守军的薄弱之处,这把尖刀将作为划开敌人心脏的利器。
伦巴第雇佣兵能有此觉悟并不奇怪。冲锋的虽然是雇佣兵,但作战计划却是伦巴第公爵亲自安排统领这支外来军队的诸多领兵子爵制定的,再加上那些战场经验丰富的佣兵头领的加持,一般的军队还真招架不住。
伦巴第重商,但同样尚武。半年多的时间就吞并了普罗旺斯公国半数国土就是最好的印证。若不是勃艮第侯国的鼎力支持,普罗旺斯公国怕是早已划入了伦巴第的版图,已经成为过去。而带领伦巴第士兵攻城略地的核心力量正是那群领兵子爵。
伦巴第公国占据南陆绝佳的地理位置,商业繁荣,贸易发达,海运畅通。除了绝佳的外部条件,伦巴第人本身也善于钻营,在与欧陆其他国家的贸易中多占据有利地位,积累了大量财富。世人多觉得金币会泡软有钱人的骨头,但伦巴第人却是个例外。常年在外行商,伦巴第人深刻体会到要想活着将每一枚金币装进自己的口袋并安全地带回去,那自己手中的剑就要比别人的更锋利,下手也一定要比对手更加凶狠,不然只能落得个人死财散,白忙活一场。
正是有了这番觉悟,伦巴第便出现了一个以刀剑求生活的群体商队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