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着周可儿一路,从天黑到天亮,几乎绕了哥谭半圈”
蝙蝠侠的眼前浮现一幅画面哥谭又一个阴沉沉的夜晚,一只鸽子在天上飞,周可儿鬼鬼祟祟地跟在后面,保持着一个相对安全的距离;乐高罗宾又跟在周可儿的身后,也保持着一个不会被发现的距离。
“然后飞鸽遇到了夜翼,夜翼为它指了路,原来它迷路了不知道该往哪里飞,又一直没看到认识的鸟或者人,所以就硬着头皮飞。”
蝙蝠少女感慨地发表意见“这很正常,罗宾也走错街道过。”
蝙蝠侠用空出来的手按在罗宾的肩膀上,打断他的突然暴起。
“然后嘛,飞鸽继续往回家的方向走,周可儿骂骂咧咧地继续跟,我也非常敬业地继续跟踪,哪怕中途路过热狗摊买了个热狗也完全没有把人跟丢。”
蝙蝠侠明白,飞鸽带头,周可儿第二,罗宾第三,夜翼第四,不排除红头罩、蝙蝠少女等也在排队式跟踪,看见他们的蝙蝠侠也不可能不跟上去看看他们在搞什么鬼。
乐高罗宾用u型手在空中胡乱比划,试图用肢体语言让对方听懂自己的意思“然后这样那样我们就来到这个巨人宇宙了”
蝙蝠侠“”
蝙蝠侠的写实画风白眼膜和乐高罗宾的卡通画风对上,他从对方的极简五官中看出他好像真没说谎。
“不过,我是追着周可儿来的,蝙蝠侠不是。”乐高罗宾抬手点了点自己的下巴努力回想,几秒后想起了那个名字,“达克赛德没错,是这个名字。”
“达克赛德”
“噗”同一时间,刚回到蝙蝠洞不久的提姆端着咖啡杯听到这句话,不小心把刚喝到嘴里的咖啡吐了出来。
“10岁的我都知道不能浪费食物。”
电脑附近的阴影处传来一道电流音,说话的人走到了灯光下,红色的头罩在光线下带有光泽感,影子被灯光拉得老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