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后。
被莫珑杖责五十的登天野终于可以起身了,他仿佛患了痔疮一般,走路歪歪扭扭,偏偏还要做出很正常的模样,所以走路的姿势更奇怪,引得叶云崖频频观望。
登天野脸有些红了,他好像脸皮很薄的样子,冲着叶云崖喊
“看什么看”
“”
叶云崖扭过脑袋看旁边的树,一副我什么也没看见的样子。
莫怀岚支过登天野的一条手臂,架着他往前走,道
“别闹了。我们尽早与委托人会合,前往风尸城。”
这次任务的委托人是个相貌颇为俊美的书生,他个子高高的,看上去约莫有二十七八岁,面白无须,头戴儒巾,身后背着巨大的书箱。
“各位仙人终于来了,我在此恭候良久。”
那书生笑了起来,笑容到是颇为顺眼“在下姓生,单名一个凭字,还没请教各位仙人尊姓大名”
“不敢当。”叶云崖抱拳道“我是叶云崖,这肿着屁股的是登天野,另外一位是莫怀岚。寒暄到此结束,我们启程吧。”
登天野青筋又要起来了,嚷嚷道“你说谁肿你到底是不是女人”
那书生却是愣了一下,直直望着莫怀岚,道“莫仙人,你是姓莫吗”
“我不是仙人”
架着登天野的莫怀岚还有些羞涩,客气了一下后,方才点了点头。
“难不成你是宗主莫珑的孩儿”
莫怀岚的眼神冷了冷,不情愿地说“嗯。”
“太好了”
那书生拿出一个小算盘,道“我这次邀请仙门驱逐风尸城的厉鬼,总共只花了五十文,居然能请到宗主的儿子。这买卖好划算,接下来驱逐厉鬼的可能性,又增加了一成”
别看生凭一副只读圣贤书的书生模样,打起小算盘来简直就是市井里买菜的商贩,眼中闪着精明的光。
“五十文”
如此穷酸。
这样的价格,恐怕只能买一只烧鸡。
怪不得,怪不得生凭在破天宗蹲守了快两年,也没有修士愿意接下这个任务。
三人中莫怀岚刚测出资质不久,叶云崖资质一般,没怎么修行。
只有登天野功力还可以,只可惜受了皮外伤,无法御剑飞行。
所以他们四个坐着一驾马车朝风尸城赶路。
破天宗距离风尸城大约有半个月的路程。
话说这风尸城,原本名叫“风蚀城”,顾名思义,这里的地形为风蚀地貌,气候干燥,狂风肆虐,一年的大多数时间中,这里是黄沙漫天的。
风蚀城中有居民过万,是个贸易要塞,往来商人旅客众多。
然而,忽然有一日,大家发现,所有进入风蚀城的人,没有一个能走出来的。
而想要寻找自己亲人朋友,不得已踏入风蚀城的人,也从此了无音讯。
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时间长了,风蚀城闹鬼的传言便流传出来。
“风蚀城”也变成了“风尸城”,意指从此之后,那里只有满城的尸体,以及肆虐的狂风。
风尸城地理位置偏远,一路上只能听到他们这驾马车奔跑时发出的马蹄声。
越是靠近风尸城,气候越是干燥。
有一日早晨,叶云崖低头吃饼,忽觉下唇一痒,抬手摸了摸,居然摸到了半个手掌的鼻血。
“靠”
叶云崖一手捏着鼻子,一手向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