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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第4章(1/3)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要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黑哥等人在明面上被处于五年的有期徒刑。

    依法治国,法不能改。

    只是对外说出去是五年罢了,实际情况是再无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的机会。

    赵明宇同原天明讲了小道消息,说“这次被拐卖的儿童中有一个是市里大人物的孩子,那群人贩子怕是一辈子都出不来了,肯定牢底坐穿。”

    原天明听后,只觉大快人心,一掌拍在家里摇摇欲坠的木桌上,啐了一声“活该。”

    木桌分崩离析,寿终正寝。

    他仍然不解恨,愤愤道“这群人渣要是真放出来了,劳资也不会放过他们。”

    为人父后,原珩就是他的命根子。

    他容不得任何人欺负他傲娇的女儿。

    傲娇的原珩还和他这个做爹的冷战了好些日子。

    冷战的理由有两个

    一、在她跟班小弟面前打了她的屁股,让她没了面子,削减了她身为老大该有的威望。

    二、则是他交的女朋友,杨晓英的问题。

    原珩的身世,在胡同里众人眼中是惨的。

    生下来不过数月,她那年仅二十岁的母亲因为受不了跟着原天明过穷日子,撇下这父女二人,跟一个开着桑塔纳的三十几岁的老男人跑了。

    原珩母亲愿意跟原天明是因为原天明的脸。

    说真话,原天明若是没有辍学,放在学校里其头衔必定是响当当的校草,在金钱利益还不明显的读书时代,一张俊脸的含义非同小可,妥妥的女生眼里的白马王子,可这出了社会,在柴米油盐酱醋茶都需要钱的时候,帅当不了饭吃。

    所以,自然也很现实,原珩母亲离开原天明则确确实实是因为原天明他没钱。

    原珩母亲算是原天明的初恋,当时原天明手底下的弟兄们那都是尊称她为嫂子的,自她给原天明戴了绿帽子后,众弟兄便把这女人当作是禁忌,再也没有人主动去提及她的名字,但是即便如此,原天明还是消沉了好一段日子,每天浑浑噩噩借酒消愁,完全忘了自己还有个嗷嗷待哺的女儿。

    后来,也是他弟兄看不过去,把他拖到巷子里揍了一顿,狠狠骂了几句才把他给骂醒。

    醒过来的原天明依旧是条汉子,胡同老大的位置也一直给他留着,与之前不同的是,原天明意识到从今往后原珩能依靠的就只有他一个人了,铁汉柔情,转瞬,他成了女儿奴。

    日子就这样磕磕绊绊地过着,一直到原珩长大了懂事了,知道别人家的小孩子都有妈妈后,敏而好学的原珩就有了问题,“爸爸,我妈妈呢”

    小姑娘睁着圆溜溜水汪汪的大眼睛望着自己的时候,那真的是能把人的心给看化了。

    到底不想让孩子知道她母亲的所作所为。

    原天明利用原珩年龄尚小,就面不改色地骗她“你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所以只有爸爸。”

    他一脸严肃,没有笑场,语速不急不缓,语调平淡地像在陈述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

    骗一个四岁的小孩儿绰绰有余。所以,原珩轻而易举地信了她爹的话,在从四岁到五岁的这一长段时间内,一直都认为自己是孙悟空的妹妹。

    兄妹俩之间存在着的本质区别是孙悟空浑身上下都是猴毛儿,而她则是干干净净白白嫩嫩。

    发现这区别后,她皱了皱小鼻子,又跑去问“那我为什么和孙悟空长得不一样”

    “”原天明一开始没明白她话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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