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吧,我们先去给你买些粉嫩嫩的好看蕾丝小裙子。”
被命运捏住后颈肉的公爵大人
“放我下来快放我下来狄利斯、混我是坚决不会穿那种衣服的你听见了没有”
伊莎贝拉身上的袍子是狄利斯从钟塔的某处翻来的旧衣服,虽然款式颜色均惨不忍睹,但胜在温暖舒适。
而伊莎贝拉在塔里陪着狄利斯宅上的一整年,基本在毯子、抱枕、被阳光晒得微烫的透明地板、暖和宽大的旧袍子里度过。
她甚至都懒得再开口问狄利斯要双鞋,只顾一边享受一边唾弃机械师的奢侈行为了。
所以,伊莎贝拉此时的状态,一直是光着脚丫披着旧袍子的小女孩。
而这次出行时,她只是随手扯出身上大袍子的某处多余布料,用它多出来的那一端,包裹住自己的脚,权当垫脚的鞋子。
反正这件旧袍子原本也会拖在她身后,正好把它绑成一个粗糙的连体服。
但此时,伊莎贝拉裹在厚袍子里,没有穿鞋的双脚,就在她挣扎踢打时,吸引了机械师的绝大部分注意力。
客观而言,这是双很可爱的脚,左脚脚背上还有一枚极淡极小的黑痣。
但伊莎贝拉的身体只有五岁,而狄利斯不是什么有奇怪癖好的变态,狄利斯就是狄利斯。
“色泽健康,血管分布正常指甲稍需修剪,右脚大拇指指甲有点长,有甲沟炎隐患”
他条件反射地勘测了一遍,就像一年来每天早晨的例行检查那样。
紧接着,狄利斯便得出结论“嗯,我们还需要一双闪亮闪亮的粉色小皮鞋,上面镶着大蝴蝶结的怎么样”
“没错,粉色蕾丝裙子配粉色蝴蝶结皮鞋,咕咕,你是个女孩子,所以你肯定很喜欢,书上说女孩子都喜欢粉嫩嫩的衣服。走吧,我们已经在市集门口浪费了太长时间。”
冷静,伊莎贝拉,冷静,要知道,这可是个路障
现在首先要做的是沉住气,然后然后相信,他绝对无法顺利找到童装铺子的位置没错
也许是发现研究物的脸色过于精彩,狄利斯很快就眉飞色舞地嗨起来,越说越上头“我听说小女孩都喜欢把自己打扮成公主的样子。你喜欢公主吗,咕咕虽然我对于公主的形象没什么经验,但做一顶可以吸引小鸟的王冠还是没问题的,我也许应该在那顶王冠浇注时加点什么机关呣”
“我知道了我可以把你那顶王冠做成一只有生命的小雄鸟,保证健康逼真,发情期时的啼叫绝对可以吸引成千上万的雌鸟嗯,但是要精确地调试出最佳的雄鸟叫声呢雌鸟择偶的标准是什么对了,这个课题值得研究”
十分上头的机械师甚至直接当街掏出了笔,“唰唰唰”写下自己突发奇想的灵感。
伊莎贝拉“”
“那位公爵”失踪后,历时一年零四个月,除去刚刚落魄时咬牙切齿的赌咒发誓,此刻,伊莎贝拉卡斯蒂利亚发自内心地坚定了复仇之信念一定要夺回曾经的一切。
她要穿回自己的红色呢绒军大衣,把这个奇葩绑上自己的鞭子,绕城拖行八百来回,再用镶着大宝石的高跟鞋敲碎他的脑壳,用其炒栗子或者砸核桃往死里磕
如此,五岁的公爵大人生无可恋地在内心的小本本上记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