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军的到来,这么来看,似乎还真不是一件坏事。
达米埃塔。
熙熙攘攘的酒馆里,来自天南地北的朝圣者和十字军,正热切讨论着最近刚发生的大事。
洛萨公爵再下一城,攻克了西进门户,塞曼努德城。
以及狂猎骑士现身人间,将亵渎亡者的邪恶法师击杀的传闻。
两者加起来,就使洛萨公爵这次跟其过往战例相比,并不算太出彩的进军,被平白赋予了许多传奇色彩。
那些理查麾下的十字军和骑士们,现在都成了达米埃塔城酒馆的宠儿,没参与这场战斗的十字军都很乐意花一顿酒钱,听听这些亲身经历者的见闻。
“那些死人骑兵,一个个将脑袋拴在烂得只剩下骷髅的战马上,手中的武器也是用白骨制成,他们奔跑时伴随着黑雾,只要被黑雾吞噬,再勇猛的战士,也会立刻死得连渣都不剩。”
“幸好洛萨公爵及时带兵出现,不然我们所有人都得被异教魔鬼拖下炼狱。”
“可我听说,击败那些无头骑士的,不是传说中的狂猎吗”
“对,是狂猎,但洛萨公爵也功不可没,前者专门对付异教徒召唤来的死人大军,公爵大人则击败了异教徒,这或许是天父的意志。”
“对,这一定是天父的意志,不然这世上哪有这么巧的事”
“公爵大人连狂猎都能指挥可那不是死人军队吗”
“愚蠢”
一个来自北欧的十字军,扯着大嗓门嘲弄道“狂猎可是奥丁神麾下的英灵组成的军队,专门对付邪恶只有最勇猛的战士才有资格被瓦尔基里带到英灵殿。”
“什么奥丁神,公爵大人是圣子,是天父之子,跟异教神有什么关系”
“你懂个屁”
“你才懂个屁”
“你这皈依基督还固守旧神信仰的维京压碎,你这种肮脏的灵魂,也敢来到这神圣之地”
一时间,两方人谩骂起来,就差当街动手了。
在法兰克人的认知中,维京人比诺曼人还要野蛮,就算已皈依了基督教,仍旧到处充斥着旧神信仰,时不时乘着长船到处劫掠的维京魔鬼,至今仍是许多父母吓唬小孩儿的睡前故事。
实际上在十二世纪末,随着欧洲各国的人口数,经济,军事实力的不断增强,维京人已经没落了。
“住手”
“这里是达米埃塔,是洛萨公爵的领地,公爵严令,禁止私斗”
维持秩序的城市民兵闻讯而来,迅速将双方拉开。
两方人马也没有再继续纠缠。
倒不是这些拉维妮娅筹建的,还没经过多少培训,就匆忙上阵的城市民兵,真有这个本事。
而是洛萨的名声在外,就算是理查这边的十字军,对洛萨也十分信服。
在他们看来,洛萨绝对是救了他们一命的英雄人物,战后还慷慨地将大部分战利品赠予了他们,如果不是已效忠理查,他们都想当场跳反了。
而此时,尚不知自己手底下人差点跟维京来的十字军发生冲突的理查,正兴致勃勃地翻开面前的这本,名为“猎魔人”的书。
它纸张的质地很不错,洁白如雪,封面上绘着一名背负双剑,穿着锁子甲的白发中年男,细节很到位,连锁甲的环扣,男人脸上的胡须都根根分明。
这种迥异于这个时代,极为写实的画风,令理查眼前一亮。
“这画可真不赖。”
翻开第一页,标题是“怪物图鉴”,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