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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鏖战(2/3)
还真是看得起自己。

    “敌人动了”

    吉尔扯着嗓门大喊道“所有人撤回车垒,准备迎敌”

    洛萨跟让娜汇合了。

    七百余披坚执锐的骑兵,在这城中侧门前列阵。

    他们似乎对于平白无故出现在这异国他乡,去跟实力强劲的金国铁骑作战并没有什么疑虑,只是像斥候骑兵连队这样的新兵,脸上不免流露出了些许初上战场的紧张。

    让娜怀抱着铁盔,神情澹然“人在做梦时,即使梦境再离谱,很多时候也根本意识不到,大概就是这个道理了。”

    她见洛萨脸色不是很好看,稍稍压低了声音说道“这次算是我独断专行了,下次,我一定听你的。”

    洛萨“嗯”了一声。

    他其实能够明白让娜的顾虑,有人说,一头雄狮带领的绵羊,能胜过一头绵羊率领的狮群。

    但实际上,前者的破绽只会比后者更大。

    让娜从始至终,就没有跟这些大宋厢军或是民兵并肩作战的想法,把羊群掺入狮群当中,只会使狮群也失去勇武。

    驱羊吞狼这种战术,不仅让娜用起来顺手,渔猎出身的金人同样顺手。

    更何况,金人南下,就一直在打这种驱羊吞狼的仗。

    十七个金国骑兵,赶得两千名宋军抱头鼠窜,折损将近一半的战例,还是洛萨讲给让娜听的。

    仅十七个人,就算生有三头六臂,能真正杀死的宋军也就百十号人罢了,余下的,都是互相践踏而亡。

    让娜伸手按住眉心,滴咕了一句“吉尔告诉我,敌人已经派出了第一支百人队,向车垒发起试探性的进攻了。”

    吉尔作为守护骑士,他跟让娜是有着特殊的联系的,这使让娜不仅能接收到吉尔的消息,甚至还能通过吉尔的眼睛来洞察敌情。

    “但愿他们能够顶住压力。”

    洛萨轻叹了一口气,他们这支骑兵,只有在战事最关键的时候出击,才能起到一锤定音的效果。

    否则,就会轻易被数倍于己的敌骑拦截。

    城外。

    金兀术zhu或者说完颜宗弼此刻的心情很糟糕。

    他怎么也没料到,自己麾下的前军竟然会莫名其妙葬送在这种地方。

    “这清水县城的宋人,竟敢杀我使者,那伙伏杀我前军的敌人,一定就藏在这儿”

    金兀术再清楚不过这些所谓宋人的骨气了,他一路带兵杀来,那些县城大邑哪个不是紧闭城门,任由他纵兵劫掠乡野。

    若非他赶着时间想要南下擒获那赵宋官家,只消稍微一围城,就能吓得那县官,豪强奉上酒肉美女,金银财宝,任凭他们取用。

    金兀术麾下的汉人参军谏言道“四太子,咱们追击已经够深了,如今您仅带了本部半个万户的兵马,若真出了什么问题,挞懒副帅那里可交代不过去。”

    “呵,区区宋人,何足道哉,柔懦不武,若妇人然,我这五千兵马,便可纵横江淮。”

    金兀术面露轻蔑,但心中,却也生了打道回府的念头。

    毕竟,这宋人之中也不都是酒囊饭袋,譬如前段时间去刺杀完颜挞懒的一个青衣道人,剑法极为高明,当着他数百亲军护卫的面,险些要了这大金国元帅左监军的脑袋。

    好在完颜挞懒身边豢养了两个萨满祭司,施咒打跑了那道人。

    眼下,自己孤军深入,若再在这县城折损个几百士兵,那就真没什么南下的必要了。

    “总之,要先灭了这清水县城,给我麾下的儿郎们报了仇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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