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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四章 同道中人(2/4)
 多少还是有点遗憾的。

    让沈皓峰有超强的体验感,不光是人物光环的加成,还因为她们一个风骚,一个闷骚,差别巨大又能bi嗯,兵合一处,配合的天衣无缝。

    还有一点,是大西北风沙大,天气冷冽的很,她们的宛如恒温恒湿的环境,让沈皓峰像是感受到了光阴似箭日月如梭,瞬间就到了春天。

    又像是缩地成寸,一步进了江南水乡。

    该怎么形容那种感觉呢

    润物细无声。

    差点忘了,他这么感慨,还因为王丽怀了之后,又是前三个月,得小心谨慎。他都是绕路走,旱了好多天了。

    傻根憨笑道“大哥,小棉袄容易漏风,还得是大棉袄,我在高原这几年,都穿着宽大厚实的棉袄,一点都不冷。”

    行了,他们就说不到一块儿去。

    不过因为傻根的话,沈皓峰也收回了心思,不再想润不润的事,示意他抓紧时间吃牛排。应付完傻根,沈皓峰凑到王丽耳边道“你想要儿子不用担心,傻根说的不一定对,而且吧,我觉得你的屁股挺大的。”

    差点被牛排呛到的王丽,忍不住又伸手掐了他一下。

    吃饱喝足。

    将衣服脱下来给王丽当枕头,让她躺在座位上休息的沈皓峰,坐到了傻根旁边。“大哥,你不用管我,自己休息吧,我看工地的时候,三天三夜不睡觉都没事儿。”

    “好。”沈皓峰也不跟他客气。

    真说起来,沈皓峰睡着了,都比他睁着眼睛机警。

    他们之前吃牛排的时候,黎叔的包厢。

    受了教训的胖子和老二已经离开了,胖子为了告诉黎叔,沈皓峰和王丽这对鸳鸯,在打傻根的钱的主意,说是不小心对他们做了点试探。

    但四眼太耿直,把胖子假传命令的事给漏了。

    这事照规矩,黎叔切胖子一根手指算轻的,但在这个节骨眼上,黎叔清楚不能把胖子逼的太紧。

    所以他像是念和胖子的旧情,原谅了胖子这一回。

    等胖子走后,站在过道上,把玩着手里的雪茄剪,又伸手摸了摸小叶的手的黎叔叹道“人心散啦,队伍不好带了。”

    把手里的酒递给他的小叶在他背上拍了一下,嗔道“那也是因为您心慈手软,这可不像您啊。”

    要说一点性别优势没有,纯粹扯淡,胖子又或者四眼在黎叔面前再受宠,也不敢来这么一下。

    更不可能在黎叔可能生气之前,躺到他的床上,抬起一条玉腿,像是在拉伸。

    “断他的指,容易。但要失了人心,也就成了孤家寡人。”黎叔走回包间道“眼下的祸水就那个民工,也难怪兄弟们心痒难耐。不把丫切了,还真对不起祖师爷,我看,你就去把他办了吧。”

    “也顺便探探那对鸳鸯的底。”黎叔看着小叶道“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小叶点点头,从床上站了起来,起身出了包间。

    养精蓄锐没多久的沈皓峰,忽然感觉裤子口袋里的手机震了一下。

    王丽躺在对面,知道他手机号码的,几乎没多少人,路上他凭亿进人的那些小伙伴,显然不可能联系他这种过路客。

    他将手机拿了出来。

    就看到消息是陈美红发来的。

    说她不小心说漏嘴了,她的两个朋友,也想认识他。还把她们在的车厢号发了过来。

    这

    沈皓峰回复到,我和朋友在聊天,迟点过去。

    不能她一说,他就过去,说什么想认识他,真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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