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利家未来掌门人的利兆亨并未在家里留宿,而是在自己租赁的深水埗别墅。
对于他来说,最不喜欢的就是呆在同一个地方时间太久,美国纽约一样,华尔街一样,家里一样,这里也一样。
他在国外留学时候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一个人漫无目的的到处转悠。
谁也不认识他,谁也不在意他。
他可以忘记一切,自由自在,不受任何的束缚。
也许这种崇尚自由与他从小教育有关。
当他十岁时,利氏家族突逢变故,他祖父也就是利氏创始人利希真在大街上遭受枪击去世,利氏家族面临前所未有困境,群龙无首不说,其他大佬还对利氏虎视眈眈。
无奈,他十岁就开始帮父亲在家乡倒卖药品,如今已经在商海打滚二十多年,香港华商中,三十几岁就成一行执牛耳者,唯有他一人。
比起其他同龄人正满心进取,努力扩张香港的生意,利兆亨已经开始考虑让家族生意逐渐摆脱香港这个弹丸之地束缚,如果可能,甚至把家族迁往美国。
利兆亨事实上从未否认利家的崛起是靠着贩卖y片,不怎么光明正大,但是利兆亨认为乱世出英雄,英雄不问出处,现在利家已经不再做那种生意,并且彻底洗白,因此香港人就要再给利家一次机会,不能老抱着以前旧事不放。
利家为了洗白已经隐忍了三十几年,他觉得现在不能再隐忍,这也是他选择要和杜永孝做对主要原因。
杜永孝代表的是香港新兴阶级,并且是这个阶层大佬。
利家则是香港老牌家族,代表的是一個时代。
利兆亨想要打败杜永孝,就是要告诉所有人,利家已经不再是以前那个利家,大家族就是大家族,绝对不会垮掉,更不是失败。
这是他问鼎利家话事人的终极一战,也是他代表香港老牌家族的终极一战,所以,不能输
利兆亨躺在床上想着打败杜永孝问鼎家族话事人以后,号令香港商界无敢不从,随即把家族事业开拓到美国,让家族搬迁之美利坚,到时候他就会成为全世界最有权势的华商,而不是屈居在这弹丸之地,做一个二等公民。
是的,为达目的他可以不择手段,因为他坚信,只要你成功了,就不会有人知道和关心你曾经做过什么生意,手上染过多少鲜血,他们看到的只有你的荣光,只有你现在的荣耀
会当临绝顶,一览众山小
这才是强者该做的事情。
躺在床上越想越精神,再加上这边的床铺大多是那种传统的硬板床,他还是比较习惯美国那种弹簧床,活动一下,感觉腰肢有些酸痛,就再无睡意,利兆亨上起身下地,拿起床头柜上的香烟准备去开窗吸一支。
嘎吱
门窗刚打开,一个黑人就闪现在窗户旁,目光警惕地看着他。
黑人大约二十七八岁样子,长发卷烫披散,身材健硕,目光凌厉,仔细打量,犹如一头蛰伏在窗户旁黑豹。
他叫“巴德曼”,是典型的南非黑人,偷渡到美国时候与利兆亨认识。
那时候的巴德曼身无分为,流落街头,是利兆亨给他找了住宿地方,还管他三顿饭。
巴德曼对利兆亨感激涕零,说这辈子愿意为利兆亨做牛做马,利兆亨说没必要,因为为他做牛做马的人多了去,他缺的是一个保镖,一个可以信赖的人。
于是巴德曼最后就被利兆亨送去了美国洛杉矶的“少林武馆”,练习“铁布衫”和“铁指功”。
巴德曼天赋异禀,再加上肯吃苦,短短三年就学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