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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5章【我的解决方案质朴无华】(2/3)

    而按照原来的历史轨迹,宁得时代到2015年左右才把最后日系资本持有的15的股权回购了,才解决了宁得时代股权方面的隐患,而曾总在此之前就很有前瞻性的和另外两个创始人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

    这两个创始人分别持有宁得时代459和1061的股权,加上瑞廷持有的2333,总共就是3853的股权比例,大幅超过了34的这条基准线,所以曾总牢牢的控制了宁得时代的控制权。

    方鸿估摸着,曾总肯定会要求群星资本跟他签署类似的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旋即看向美女助理,言简意赅地问道“一致行动方案具体怎么约定的”

    作为投资者的角色,方鸿是从来都不担心创始人向他索要控制权,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创始人强势、且有能力。

    群星资本作为一家非银金融公司,肯定是无法直接具体去运营管理一家企业的,那就得需要有能力的人管理,除非是拿下一家企业的控制权后立刻杀鸡取人变现离场,不管一地鸡毛。

    否则有能力的创始人很关键,这样才能更好的带领公司做强做大,所以不管强势与否,有能力且可以带领企业做大做强的,方鸿乐意把控制权交给创始人,这样也让创始人安心搞事业。

    过了会儿,田嘉奕逐条陈述道“曾总的一致行动人协议方案,重点要求约定三条,第一条是在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就提案权、提名权和决策表决权的时候必须保持一致;第二条是如果群星资本与他的意见不一致的时候以他的意见为准;第三条是一致行动人协议的有效期直至群星资本直接或间接持有宁得时代股权终止之日,也即是群星资本持有该公司股权的一天,双方的一间必须保持一致。”

    方鸿一听很是淡定,果然是约定了这三条,有些历史产生了变化,但有些还是没有改变。

    如此一来,假设群星资本持有19的宁得时代股权,与曾总签下一致行动人协议之后,加上瑞廷投资持有的2333,那总共就是控制了4233的投票表决权,远超34基准线。

    而且群星资本如果持有的股权越多,根据签署一致行动协议,那就意味着曾总的投票权还在4233以上,他在宁得时代的话语权就能牢牢地掌握在手里。

    更何况,曾总肯定也会跟另外两个元老级的联合创始人也签一致行动人协议。

    田嘉奕望着方鸿说道“公司内部就这个项目,目前跟曾总有争议的地方就是一致行动人协议。”

    显然,群星资本想要保留投票权的自主性,而且如果要介入宁得时代,肯定也不止拿20的股权,华煜的想法是要么就不介入,要么就至少持股34获得控制权。

    因为介入就得和日系资本博弈,毕竟宁得时代现在还没有成立呢,关键点其实是在于at公司,而这家公司目前是由日系资本百分百控股的纯日资企业。

    田嘉奕补充道“说了这么多,这个项目你是怎么看的我们要不要介入宁得时代”

    方鸿才是群星资本的大boss,甭管公司内部的意见合与不合,只要大boss拍板,说了就能算,他如果不过问,那就是华煜说了算。

    “当然要介入,我也一样看好新能源和宁得时代的潜力。”方鸿毫不犹豫地说道,他瞄了眼美女助理,又带着慢条斯理的语速说“不过按照曾总的思路,光是宁得时代的股权结构的处置就得好几年的时间,效率实在太慢。”

    田嘉奕不由得说“你有新的想法”

    方鸿点了点头说“没错,直指问题的根源本质,宁得时代的问题根源在于at公司,at公司的问题根源在于该公司现在是日系资本tdk集团百分百全资控股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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