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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云霄只觉得脖子处吹来微微的凉气,他扭过头,但是什么都没看到。

    “怎么了”

    “没什么,我就是感觉好像有股凉风,不知道是不是附近有鬼,冷飕飕的。”

    附近当然有鬼了,而且就被你背在身后,刚刚吸了你的一口阳气。

    秦槐吸了阳气,过分苍白的脸就有了更加明显的血色,不是之前变幻出来的,而是真正的血色。

    作为一个死去多年的鬼,他非常迷恋这种鲜活的感觉,胸腔里并不存在的心脏,仿佛也恢复了正常的跳动。

    秦槐脸色潮红,眼睛湿漉漉的看着这个行走的阳气制造机“是吗,我什么都没感觉到。”

    他下意识的舔了舔嘴唇,是在回味方才吸到的一小口阳气的味道,那种感觉,就仿佛是小猫咪第一次吸到了猫薄荷,而且还是那种打磨成粉做成高浓度的猫薄荷。

    以至于他险些就要控制不住自己,说好的只吸一口,就要变成吸两口,吸十口

    少年郎的阳气非常纯净,显然元阳尚在,明明长了一张英俊多情的脸,却意外是个童子身。

    尽管穿着简简单单的黑白道袍,但是在这短短时间的相处中,秦槐可以看出来,江云霄举手投足之间都带着世家子弟的浑然风流,自有一番遮掩不住的贵气。

    对方的肤色细腻,领口下的肌肤是羊脂玉一般的暖白,显然没吃过风吹日晒的苦。虽然贫家子一样也能是白色肌肤,可江云霄这样的身段和身手,穷人家可养不出来。

    江云霄手上有很明显的茧子,但看位置,主要是握笔和骑马产生的茧子,手背的肌肤仍然光滑细腻。

    更别说江云霄身上那些精致挂饰,他腰间佩戴的暖玉,领口处的玉佛吊坠,样样都是值钱货,肯定是富贵人家出身。

    江云霄如今十八,家里有钱,还长了一张祸害人的俊俏脸蛋。大部分男人有他这个条件,基本上十六就已经娶妻纳妾,早早做了父亲。有的没成亲,身边也有不少丫鬟通房。

    身边没人的,也有其他方式通晓人事。在这个时代,读书人进花楼赏美很常见,毕竟官员不能在明面上呷妓,大家要光明正大的长见识,基本都是在做官之前。

    要不然哪来那么多故事写花魁投资穷书生,指望他们功成名就,为自己赎身。

    在秦槐为数不多的生前记忆里,他是没去过那种烟花之地寻欢作乐,主要是讨厌那种浓烈廉价的脂粉气。

    但是小书生的同窗之中,不管穷的富的,都有烟花之地的常客。

    富家子弟请客吃饭,享受旁人对自己的吹捧,部分穷酸书生,仗着自己有个读书人的身份,还有一张还算是年轻的脸,甚至吃女人的软饭。

    躺在女人的肚皮上,拿人家卖身子的银钱,却打心眼里瞧不起女人。

    这种垃圾货色,秦槐没少见过,他十分鄙夷,在他看来,这些所谓的读书人,比那些不幸流落风尘女子要龌龊多了,不过是一群禽兽不如的狗东西,只是投胎的时候运气好,多长了二两肉罢了。

    那些骗男人吸阳气和精气的艳鬼说,天底下的男人没有一个是好东西,百分之九十九都管不住自己的下半身,剩下那个能管住的,那就是不行。

    在这样子的大环境下,江云霄这种的便显得少见。特别是江云霄是纯阳之体,听说这种体质,对那种事情的渴望,会比寻常男人强一些。

    秦槐虽是男鬼,还不是艳鬼,可也喜欢干干净净的,毕竟甭管是不是纯阳之体,这种童子的阳气,就是比那种破了身的脏男人要纯净好吃许多。

    在秦槐的记忆里,他其实好像也没吃过其他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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