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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14章(4/9)
所以到最后也就麻木了。

    但现在,他很高兴自己“狗都不理”,因为他媳妇怕狗,只要有他在,狗就吓不到她。

    还没到家门口,兰翔就从自家门口探出头来,朝两人用力挥手“默哥、嫂子你们回来啦,快过来快过来”

    陈默背着董思思走进了兰家,今天他们两人去领证,兰家夫妇知道经过昨天晚上,对面陈继东夫妇肯定是跟这小两口闹上了,所以他们今天也特意早点回,还是让这小两口过来吃饭。

    陈翠香正好端着砂锅经过,看到这小两口,调侃了一句“唉哟,阿默知道疼媳妇,不错不错,到地了还舍不得放下来。”

    兰志凌也笑着说“好事儿,这样感情才好。”

    陈翠香哼哼两声“你当年背我可没背这么长的路。”

    兰志凌无奈“那我不是力气没阿默大吗”

    兰翔兰心哈哈大笑,陈默从耳根子红到脖子,这才把董思思放了下来“我、我给三姨搭把手做饭。”

    “哎,别别别,”陈翠香连忙拒绝,笑着说,“你好好陪思思得了,三姨还缺你这一手吗”

    兰翔也说“哥,你托我办的事儿,我可都办好了,你跟我过来看看。”

    兰心挽起董思思的手,笑眯眯说“嫂子也一起过来看看吧,默哥可用心啦”

    董思思朝陈默递去询问的眼神,陈默有点不好意思地说“我今天早上拜托兰翔,去赶集的时候,看看有没有鹅苗。”

    本地养鸡养鸭比较多,因为鹅比这两种家禽都要贵,大伙儿能吃上肉就不错了,农村里没几个人挑着贵的吃。

    兰志凌见董思思一脸不解,解释说“阿默想得周到,你们不养狗,总要养点别的来看家。”

    董思思一下子就明白了,南方这边看家一般是用狗,但在华国别的省份,也有不少地方养鹅看家,甚至有的地方还代替警犬,配合警察一起巡逻,保护地方安全。

    兰翔走了三个镇,特意挑了五只个头大的狮头鹅苗,全都给买了回来,放到了院子里。

    狮头鹅是最大的鹅品种,一般都能长到十二三公斤,要是养得好,最大的能到二十来公斤,展开翅膀后长度能到将近两米。

    而其中,最神奇的地方在于,因为鹅眼的构造特殊,所有东西在它看来,都是微小的,所以它非常有自信,总觉得自己一口下去吞掉对方,干架从不退缩。

    因此,大鹅的战斗力,可比狗强多了,牙尖嘴利,一嘴巴咬住后拼命拧,能疼死个人。有它的地方,村霸的名号绝对落不到狗子头上,别说狗和小孩,大人看到成年鹅,都不敢轻易惹的。

    兰翔气哼哼地朝陈默说“哥,我今天在二楼可瞧见了,今天你和嫂子出门之后,那俩狗东西在你们屋前面鬼鬼祟祟,要不是你换了门锁,他们肯定要进去偷东西了。”

    董思思皱了皱眉“这两人还真是贼心不死。”

    几个人已经走到院子外面,陈默看了一下鹅苗,估摸了一下,说“以后我带这些鹅去滩涂,让它们在那儿找吃的,能长得快一些。”

    他自己亲手做的门,挑的是山上能找到的最结实的木头,门锁也是他自己亲手弄的,有信心不被伯父伯娘撬开,但他平时要出门干活赚钱,媳妇留在家里,要是那两人天天过来骚扰,肯定会坏了她心情。

    有了这些鹅,到时候他在自家屋前围圈栅栏,让鹅守着,伯父伯娘如果一靠近,就会被鹅咬,也就不会来烦他家了。

    滩涂是海边的潮浸地,在潮汐下,一些细小的鱼虾螃蟹,会被冲到滩涂上,沉淀的泥土也很肥沃,要是能在滩涂上放鹅,可比喂饲料糟糠强上不知多少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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